離婚協議書中應注意的事項
離婚協議書中應注意的事項
1.約定采用書面的離婚協議書;
2.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3.離婚協議書不僅需滿足一般的協議生效條件,還經過離婚登記之后協議書才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協議離婚協議書一式幾份
協議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夫妻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夫妻雙方應當在離婚協議上現場簽名;婚姻登記員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上加蓋“此件與存檔件一致,涂改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協議書公證處公證多少錢
離婚協議書公證處公證的收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收費標準。每一地區的公證費收取都是有所不同的,想要知道離婚協議書的公證費是多少,可以查找所在省的相關規定。一般來說,普通民事協議的公證費是200元,但涉及財產關系的會加倍收費。
離婚協議公證怎么做
離婚協議公證如下做:
1.準備相關材料;
2.雙方共同到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
3.公證機構對公證事項和材料進行核實;
4.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根據《公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公證機構對申請公證的事項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有關辦證規則需要核實或者對其有疑義的,應當進行核實,或者委托異地公證機構代為核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予以協助.
離婚協議書有什么用
離婚協議書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書,他不僅是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的必備材料,而且其內容也是確定孩子撫養以及財產分割的法律依據,同時也是發生爭議后,法院判決處理離婚后財產、子女糾紛的法律依據。
因此想離婚的男女千萬不要忽視離婚協議書,不要以為籠統的寫上“財產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孩子歸女方”或者去民政局找個格式隨便抄一下,就萬事大吉了。要知道這樣做,表面上看很省事,旦一發生爭議,男女雙方耍賴撕破臉皮鬧上法庭,事情就復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