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勞動協議書
協議中的條款具有法律約束力,可以約束各方按照協議約定行事,避免違約行為的發生。好的公司員工勞動協議書要怎么寫?小編給大家帶來公司員工勞動協議書,供大家參考。
公司員工勞動協議書篇1
職工姓名:
單位:____________
根據吉林省《國營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與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并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級月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月元。
第二年月元。
第三年月元。
3.轉正后工資:元。
4.定級后工資:元。
5.調資晉級:
公司員工勞動協議書篇2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第三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甲方采用以下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上班時間2個月以下按學生工對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__日
(二)簽訂合同滿一年的員工,根據企業經濟效益春節前享受全勤獎待遇。
第七條乙方違反服務規范,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員工勞動協議書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簽訂之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在□中打勾選擇,下同)。其中前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在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企業實際情況并與職工協商一致,規定工作時間和制定休息休假制度,實行
標準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試用期工資不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低于東莞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滿后實行(填計時或計件或其它)工資,每月基本工資元,其余根據公司薪酬制度確定。當月工資在次月號前發放。
五、社會保險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乙方自負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相關規定,乙方還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規程。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甲乙雙方都應依法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甲方應在15天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及時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爭議解決
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所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部門申請調解仲裁。
九、其他事項
甲方依法制訂的《員工手冊》、規章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如遇乙方通訊地址變更,乙方應當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公司員工勞動協議書篇4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種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試用期從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時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
(3)不定時工時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具體標準為元/月(試用期為元/月)。
2.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并等。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并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作約定的,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司員工勞動協議書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從事(崗位或工種)_____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_在合同期,根據實際情況甲方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工種)或其他工作。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并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不定時工作制以及本企業實際情況,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績效、依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參照當地的一些因素,制定相應的勞動報酬,采用計時、計件、定額等不同方式計算勞動報酬,按月發放。但是,乙方按照正常生產以后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800元。
五、關于保險的約定:
1、凡退休人員,甲方不支付保險費;
2、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方鼓勵乙方以個人名義參加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基本保險,甲方按基本保費的80%補給乙方,交夠20--年者公司不予補助。乙方臨近退休時或有意愿退休時可提前兩--甲方公司,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和相關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四川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語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宏揚正氣,保護公司利益,維護公司形象,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忠于企業,尊重同事,保守企業秘密,并積極主動參加公司組織的學習和活動。
2、遲到、早退、中途脫崗連續三次,按一次曠工處理;一年內累計曠工三次(天)以上的.,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無條件予以開除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八、其他
1、乙方違反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窩工、怠工、罷工、拉幫結派等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作出開除和解除勞動關系,并且可作出各項處罰的決定。故意損壞公司財產的,乙方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公司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甲方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2、甲方付給乙方工資中已經包含了失業金等相關費用,如因企業虧損嚴重,無力繼續經營,導致破產、關閉等,甲方不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如正常辭退,甲方補償給乙方每個工作年不得超過800元,對于月收入未達800元的個別工種,則按實補償。如乙方自動辭職的,甲方一律不給經濟補償。
3、對于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的人員,首先應向甲方寫出申請并承諾,并說明由此造成的工傷、醫療衛生和意外傷害等情況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在工作中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按實賠償。
5、乙方在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提供能否從事本崗位(工種)的健康證明(縣級醫療機構證明),如不提供,則乙方在崗(職)或離(職)時,對于所有傷、病、殘等一切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凡提前退休、退職、病退等一切費用,或一次性應繳的費用,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7、凡公司的簽約人員和公司委托的相關人員開發研究的成果全部歸甲方所有,不得外泄,如有違反甲方將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
8、補充條例:
愿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努力工作,為公司的健康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公司員工勞動協議書篇6
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__]22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雙方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誠實守信,公平合作,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是公司與公司職工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后,對公司和公司的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章勞動報酬
第四條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在與職工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的內容。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
第五條公司在發展生產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職工的工資收入水平。
第六條公司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根據政府制定的工資指導線和本單位生產經營狀況,參照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定工資調整方案。工資調整方案應當征求本單位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
第七條公司每月日前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職工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并提供工資清單,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八條公司確因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需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時,應征得工會同意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報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第九條公司若發生生產經營困難,暫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經與工會協商一致,可延期支付職工工資,并將延期支付的時間告知全體職工,延期時間最長不超過30日。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依據國家、省、市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高于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㈠安排職工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㈡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工作的,首先安排其補休;補休時間不少于加班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㈢安排職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計發基數”,是指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職工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資后的工資,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
第十一條職工試用期工資支付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公司按照以下標準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㈠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6個月的,由用人單發給本人工資70%的病假工資;
㈡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超過6個月的,發給本人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
㈢超過醫療期的,由于公司未按規定組織勞動能力鑒定的,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疾病救濟費。
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最低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最高不超過公司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
第十三條職工請事假的,公司可不予支付事假期間的工資。
第十四條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的,視其提供了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第三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五條公司依法執行《勞動法》及國務院頒布的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職工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第十六條公司實行每日時至時(包括午間小時休息)工作制;每周和周為周休息日。
第十七條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說明情況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工會及職工應予支持。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十八條公司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工會同意,可向勞動行政部門申報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并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集中休息時間,公司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休息時間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工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勞動者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十九條公司對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公司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二十條職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假期。假期期間公司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職工休假前本人上月正常工資為標準計發。
第四章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一條公司必須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職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二十二條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和標準,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三條公司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職業病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四條公司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五條公司職工對公司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六條公司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職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和欺騙。
第二十七條公司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醫療期間和傷殘鑒定后待遇,按國家、省、市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八條公司嚴格按照國家、省、市規定,及時為職工辦理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和失業等各項社會保險,并按時繳納各項保險費。
第二十九條公司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職工、職工親屬福利待遇的政策規定。
第三十條公司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第三十一條公司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工會應協助公司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做好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和社會保險工作。
第三十二條工會應協助公司定期組織職工開展文娛、體育活動。
第六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三條公司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政策。
第三十四條公司禁止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國家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五條公司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單方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公司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公司依據《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第三十八條公司每年定期組織女職工和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章職業培訓和教育
第三十九條公司應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根據生產經營發展實際,有計劃地、定期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職業衛生培訓。
第四十條公司對新招收錄用的職工,必須在上崗前對其進行有關的職業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
第四十一條公司對從事特種作業的職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十二條公司鼓勵職工參加政治、文化和專業技術知識學習。鼓勵職工自學成才,對于在自學中有突出成績的,可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四十三條工會應會同公司教育職工以國家主人翁態度對待勞動,愛護國家和企業財產,組織職工進行業余文化技術學習和職工培訓。
第四十四條工會應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第八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四十五條公司嚴格執行《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勞動者的第一個工作日之前,以書面形式與之訂立勞動合同。工會應當幫助、指導職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公司與職工訂立、變更勞動合同,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
第四十七條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生產經營發展的實際,經與工會協商,合理確定訂立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
第四十八條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續訂的一般原則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第四十九條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續訂勞動合同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第五十條勞動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不滿10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10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五十一條公司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公司應當研究工會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職工認為公司侵犯其勞動權益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第九章獎懲
第五十二條公司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公司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考核獎懲制度。
第五十三條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本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對在生產、工作中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
第五十四條工會應根據政府的委托,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勞動模范和先進生產(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第五十五條公司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并征求工會意見,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職工,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章經濟性裁員
第五十六條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應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
第五十七條公司裁減人員應提出裁員方案,內容包括:被裁減人員的名單、裁減時間及實施步驟,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被裁減人員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五十八條公司應將裁員方案征求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后,將裁員方案以及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備案,聽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意見。
第五十九條公司正式公布裁員方案時,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向被裁減人員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出具裁減人員證明書。
第十一章合同的期限、終止和續訂
第六十條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十二章合同的訂立、變更和解除
第六十二條經雙方協商代表協商一致的本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本合同草案,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職工代表或者職工出席,且須經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本合同草案方獲通過。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通過后,由集體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㈠公司因被兼并、解散、破產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㈡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㈢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的;
㈣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條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按規定的集體協商程序進行。
第十三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處理及違約責任
第六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十七條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八條依法簽訂的本合同生效后,對公司和公司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必須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七十條本合同及附件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若需中、外文文本,應各一式三份。中、外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兩種文本如出現矛盾,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七十二條本合同簽訂或變更后,自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之日起10日內,由公司一方將文本一式三份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
第七十三條本合同生效后,應當自其生效之日起日內,由協商代表以適當的形式向本方全體人員公布。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企業方:(蓋章)職工方:(蓋章)
首席代表(簽字):首席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