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書
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書?不同的企業和同一企業的不同時期,保密范圍、內容也有所變化,用人單位應及時修改保密協議內容。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書,供大家參考。
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書(篇1)
本協議由披露方和接受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簽訂。雙方為發展、評估雙方進行業務往來的機會(“業務往來”),追求雙方的共同利益,將進行協商和討論,在討論和協商過程中,披露方將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為保證保密信息的安全和機密以及雙方的合法權利,經過平等協商和在公平、平等的原則基礎上,雙方約定如下:
1. 術語
1.1本協議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在本協議簽訂之前或之后,由披露方或受其委托的第三方所披露或提供的,不論雙方以口頭、書面或電子形式為載體,也不論披露方是否在該信息上標明“保密”或其他類似標記的所有數據、信息和資料。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1.1與該披露方及其供應商、子公司、關聯公司、客戶、董事、股東未來的或潛在的業務、項目、產品、系統、服務、技術、運作、流程、計劃、發明創造、技術訣竅、設計,軟件等相關的所有數據、信息和資料。
1.1.2關于披露方及其供應商、子公司、關聯公司、客戶、董事、股東的各種管理制度、操作規范、市場策略、競爭策略、價格策略、市場營銷的所有數據、信息和資料。
1.1.3關于本協議及業務往來(已經進行了和擬進行的)的信息和細節。
1.2盡管存在上述規定,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2.1接受方已經獨立開發的信息,且接受方未曾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侵犯披露方的任何權利,并且該等信息是在接受方依照本協議條款從披露方獲悉該等信息之前獨立開發的。
1.2.2接受方在依照本協議條款從披露方獲悉之前已合法占有的信息,且接受方無需對該等信息承擔任何具有約束力的保密義務。
1.2.3屬于公知信息,且公知狀態并非由于接受方的過錯所導致。
1.2.4接受方在未違反其對披露方承擔的任何義務的情況下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
2. 保密信息的使用
2.1 接受方應確保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得到嚴格的保密。未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基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也不得將保密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2.2 接受方應建立并維持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來保護保密信息,防止任何違背本協議而對保密信息的了解或使用;在履行上述義務時,接受方均應采取不低于保護其自身保密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并自行承擔相關的費用。
2.3 若接受方的有關董事、監事、經理、高級職員和雇員其職責要求他們獲知、 處理保密信息,則接受方將保證指示該等人員遵守保密義務,并責成上述人員簽訂一份與本協議條款同樣嚴格的保密協議。
2.4 除非為實現本業務往來之目的而必須得到接受方專業顧問、供應商、分支機構、關聯機構的服務而由此專業顧問、供應商、分支機構、關聯機構必須知曉該等保密信息外,不得向上述機構/人員披露保密信息;并且接受方在向上述機構/人員披露保密信息時,應要求其簽訂與本協議條款同樣嚴格的保密協議,以確保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2.5接受方不得復印、復制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除非是因為業務往來所必須,且副本或復制品應屬于披露方的財產。即使在上述情況下,副本的數量也不得超過符合本業務往來之目的的必要限度,同時,接受方對復印件、復制品應采用與原件相同或相應的保密水平。
3. 強制性披露
相關法律、法規、法院命令、政府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要求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披露該等信息不受本協議的約束,條件是接受方應即時通知披露方該等保密信息被要求披露。
4. 保密信息的所有權
披露方保留對其所披露的保密信息的所有權利和利益,除披露方書面同意外,本協議的任何規定均未向接受方明示或者暗示授予任何與保密信息有關的任何專有權或所有權。
5. 陳述與保證
披露方不對保密信息是否適于特定目的進行陳述和保證,也不對應用上述保密信息是否會導致侵犯第三方權利或利益進行任何的陳述和保證;同時,披露方亦無義務主動向接受方提供額外信息以及對保密信息進行更新。
6. 文件退還
接受方應在業務往來終止后的十五個日歷日內,向披露方退還其全部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不論其是否是在計算機磁盤、光盤讀取器、光盤、硬盤或軟件中或紙張載體上存儲、保存或記錄的);若接受方退還上述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為不可行,則接受方應將其銷毀,或者從計算機或其他電子系統中刪除。
7. 違約責任
協議一方違反本協議項下規定的行為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當立即停止違約行為之外,還應當賠償非違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其賠償損失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非違約方的實際損失、喪失商業機會的損失、喪失相關權利的損失、調查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等。
8.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雙方為實現本業務往來之目的而進行的討論與談判的過程中,本協議應持續有效。
9. 其他約定
9.1非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轉移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9.2若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按任何法律、法規、規章或其他規定已告失效或無法執行,此條款應視為在僅需符合該法律、法規、規章或其他規定的限度內進行修改或刪除,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應繼續有效。
9.3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除外)。
9.4任何源于、產生于或涉及本合同的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爭議,則此爭議應提交披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9.5除非雙方采用書面形式,否則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正均屬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書(篇2)
甲方(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鑒于乙方在甲方單位從業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一、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包括但不僅限于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包括但不僅限于甲方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表率內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乙方在從職期間因工作關系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單位內部員工)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單位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范圍內向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單位內部員工或本單位外業務單位進行保密內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單位內部、外部的人員泄露商業秘密信息;
4.為甲方利益盡職盡責工作,在甲方從業期間不得組織、計劃組織以及參加任何與公司相競爭的企業或活動;在勞動合同終止后,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單位;在勞動合同終止后_________年內,不得組建、參與或就業于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公司或單位。
5.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方式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業秘密信息;
6.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7.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單位商業秘密內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盤、光盤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觸的有關單位的文件應妥善保存,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過失泄露的,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9.乙方同意: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技術秘密或經營秘密,將向甲方及時匯報,并以書面形式做出報告,該職務成果歸屬甲方;
10.在商業秘密的個別部分或個別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業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以致商業秘密沒有喪失價值的情況下,乙方應承擔仍屬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該部分信息或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業秘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至上述商業秘密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并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違反上述各項義務而損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擔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予以扣除),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秘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以及依靠商業秘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
(2)依照(1)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選擇根據本協議第款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3.乙方嚴重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甲方可依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選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五、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托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調解。有一方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提起訴訟的法院為:_________法院。
六、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的部分修改或部分無效并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簽訂地為:_________。
九、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詳細閱讀過本保密協議,并確認對本協議中各條款的理解無異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書(篇3)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現正在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和江蘇省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秘密
1,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包括: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辦法》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術信息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技術數據、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說明書、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信息。
3,專有技術指甲方擁有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信息、技術資料、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4,經營信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秘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秘密,并且在甲方領取報酬或工資的人員。
甲方向保密義務人支付的報酬或工資中已包含保密費,此處不再重復支付。
保密義務人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履行職務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公司商業秘密的行為。
第三條: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保密義務人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系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義務人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系存續期間,保密義務人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制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3,如果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4,服務關系結束后,公司保密義務人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公司。
5,鑒于保密義務人在職期間,獲得或制作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對公司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合同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之后,保密義務人均承認公司因投資、支付勞動報酬而對這些商業秘密的所有權,因此保密義務人同意甲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1)保密義務人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從事),并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秘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2)或,乙方應提前六個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在此期間,甲方有權調動乙方的勞動崗位。
乙方如違反本項規定的,應承擔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有關的信息、技術等已進入公共領域。
3,乙方是否在職、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均不影響其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至少相當于其工作報酬或一年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于由于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及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或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行為直接相關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④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因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的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七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書(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注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一)已經或將公布于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范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范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復印或復制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并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毀或向對方返還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復制件一份。
(六)甲乙雙方將以并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條 知識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并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 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復。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并將披露的復印件抄送對方后,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 協議有效期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書(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為了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確保黨政機關文件資料不予外泄,特簽訂如下保密協議: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配套法律法規,按章辦事。
2、嚴禁復制絕密、機密級國家秘密資料,復制秘密級文件資料必須嚴格執行負責人審批制度,對資料打印復印份數要準確無誤,并嚴格履行保密手續。
3、不得擅自將私人U盤等其他移動介質帶入文印室,不得復制、摘抄或私自留存一切文件資料,不準私自將一切文件資料帶出文印室。
4、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通訊中泄露資料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有關秘密資料內容。
5、國-家-機-密根據工作需要,限于一定范圍的人員接觸,乙方需做到對復印內容不翻、不漏、不問、不記。打印復印涉密文件資料,應維護文件資料安全,防止文件資料泄密、遺失。
6、不得將家屬、朋友等非工作人員帶入文印室,不得打聽、刺探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不得讓非文印室工作人員操作辦公設備及翻閱相關文件。
8、乙方離崗離職后,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不得違反規定就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9、違反本協議,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或有關重要資料內容的,將給予當事人一定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書(篇6)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乙方在甲方任職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非公開的、專有的和具有保密資料及信息(含甲方產品價格信息、供應渠道、客戶資源信息、對所簽經濟合同、財務信息、尚未公開的重大投資決策、其他有關甲方利益或甲方產品的信息),以及在乙方為甲方客戶服務時從客戶端得到的所有保密信息都屬于本合同協議保密的內容。乙方應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雙方就以上保密內容達成如下協議: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采取措施保護商業秘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 秘密信息甲_雙方確認: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和財務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絡、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后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信息。甲_雙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信息。
第二條 對秘密信息的保密
(1)除因工作需要得到甲方明確書面指示外,不得使他人獲得或使用計劃使用這些信息;
(2)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
(3)不得竊取、復制或公開包含這些信息的文件或拷貝;
(4)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無關人員泄露這些信息。
第三條 保密期限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后_______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后過了_______至________年后,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秘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信息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后________年內有效。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泄露企業商業秘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有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書(篇7)
本協議書由以下雙方于20__年__月__日簽署并生效。
1.蘇州中科集成電路設計中心(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地址為:
郵政編碼:
2. (以下簡稱“乙方”)
經營地址為:
郵政編碼:
鑒于:
1.甲方與乙方進行技術及業務合作事宜,雙方將以書面或口頭形式要求對方提供,并將擁有或已經擁有對方某些非公開的、保密的、專業的信息和數據;
2.雙方愿以本協議規定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為此,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屬于提供方或其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所有或專有的,或提供方負有保密義務的有關第三方的下列資料及所有在信息載體上明確標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電路設計版圖數據、業務記錄和計劃、貿易機密、技術資料、產品項目、產品設計信息、價格結構、成本等非公開的、保密的或專業的信息和數據。
第二條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時,接受方已經通過其他來源獲悉的、無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過合法行為獲悉已經或即將公諸于眾的信息;
3.根據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條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條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須承擔以下義務:
1.對保密信息謹慎、妥善持有,并嚴格保密,沒有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僅可為雙方合作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該公司應首先以書面形式承諾保守該保密信息;
3.接受方僅可為雙方合作業務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直接或間接參與合作事項的管理人員、職員、顧問和其他雇員(統稱“有關人員”),但應保證該類有關人員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
4.若具有權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將(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類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須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將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若接受方或有關人員違反本協議的保密義務,接受方須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沒有得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書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五條雙方同意,本協議生效后,如國家頒布有關產權資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規與管理條例,雙方有義務遵守這些法律法規與管理條例。
第六條本協議的各部分構成完整的保密協議,并取代雙方此前任何有關本協議所述事項的理解或協議。未經他方書面同意,本協議不得變更或修改。
第七條雙方承認并同意,除提供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達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構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轉讓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對其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擁有的利益,亦不構成向接受方轉讓或其他知識產權等有關利益。
第八條本協議接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中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應在蘇州仲裁解決。
第九條本保密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且在雙方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完成之后兩年內持續有效。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蘇州中科集成電路設計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