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制度手冊感想
公司員工制度手冊感想篇1
1.總則
根據一九八O年國家水利水電部生產司制定的《發電廠考勤管理試行辦法》、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國營大中型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云南省《關于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國營大中型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實施細則》和《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結合電力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2.職工的基本職責
2.1全體職工必須模
范遵守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法令,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統一規定的工作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工作時間內不得做私活、辦私事、中途溜號、脫崗竄崗或未經批準從事其他社會活動。
2.2工作時間
2.2.1上、下班時間:公司機關執行每周5天工作制作息時間,其余生產單位執行本單位作息時間,不得隨意改變和違反。具體時間按各單位規定的新工作制度嚴格執行。
2.2.2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視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
2.3工作時間職工不得個人之間互相協商調換工作,該上班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該休息不休息的按休息對待。
2.4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和保護兒童的身心健康,一律不準攜帶小孩到生產工作崗位,如有帶小孩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2.5倒班職工,在工作時間內一律不得回家吃飯,嚴格按交班制度執行。
3.請假手續及批準權限
3.1凡職工因病、喪、婚、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方可交清工作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3.2事假:職工因事請假,各生產單位一天以內由值(班)長批準,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上一級領導批準,五天以上由單位(部門)領導批準;公司機關5天以內(包含5天)由各科室批準,5天以上由公司領導批準。
3.3病假:凡需請病假的必須持有醫院證明才能請病假。三天以內(包括三天)由各單位(部門)領導審批,三天以上需報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確需住院治療的,憑特約醫院證明,經單位(部門)領導審批后,按有關規定執行。
3.4婚、喪、探親、產假由所在單位(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經所在單位辦公室核準。
3.5工傷假:職工因工負傷,由特約醫院出據證明,確需休息者,視為工傷假,一律由廠司領導審批,各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否則視為病假,其后果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4.請、消假的具體規定及工資待遇:
4.1事假
4.1.1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按本人的基本工資、獎金除以22天按實際上班天數計發。行政人員事假每季不超過四天,全年不得超過16天,經批準的事假不扣工資,當季有效,不得提前使用,跨季允許五天,平時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不發加班費。節日,休息日不能休息的發給加班費,超過事假天數的按上述規定扣減工資。
4.2病假
4.2.1具體規定
4.2.1.1職工因病請假,臘莊發電廠須由廠醫務室或特約醫院診斷出具休息證明,經電廠領導批準,其余單位(部門)須由指定醫院出據證明并報經單位(部門)領導審批后方可休息,否則視為事假。
4.2.1.2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受傷(外出人員除外)一律在指定醫院或特約醫院就診,自行到其他醫院就診開據的病休證明一律無效。
4.2.1.3職工患病,除領導批準到外地醫院治療和休息外,一律在指定地點治療和休養,否則視為事假。
4.2.1.4職工在探親假,事假期間,臨時發生急診,確實不能按時返回單位,必須就地醫療的,須持有當地鄉(鎮)以上醫院的急診證明,藥費收據,回單位后經部門及班組負責人批準,可按病假處理,但最多不得超過6天,急診后應立即回單位。遇有特殊情況仍不能返單位的(住院除外),除縣級人民醫院(農村鄉<鎮>以上醫院)的急診證明外,還需憑化驗報告,透視報告及其他物理檢驗報告,同醫療單據一并交單位醫療部門或特約醫院審驗后,再交所在部門審核批準,可按病假處理,但最多不得超過5天。
4.2.1.5長期病休職工,病假連續在三個月以上,病愈要求上班者,必須經醫院提出病愈診斷證明,經部門及分管領導批準后方能上班。上班后三個月之內,舊病復發,前后病假合并連續計算。
4.2.1.6長期患病全日休息一段時間后,經醫務部門診斷,建議半日休息時,在半休期間兩天按一天病假計算,其全休假天數應連續合并計算。
4.2.2病假的工資待遇
4.2.2.1假期在5天(包括5天)以內全額享受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技能工資)。獎金及綜合補貼除以22天后按實際請假天數計扣。
4.2.2.2假期在5天至10天(包括10天)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技能工資)按95%計發,獎金及綜合補貼除以22天后按實際請假天數計扣。
4.2.2.3累計假期在10天至30天(包括30天)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技能工資)按90計發,假期在一至三個月的技能工資按85%計發,三至六個月的技能工資按75計發。假期超過半年的工資只發技能工資的70%,假期在一個月以上的崗位工資全部扣除。
4.3婚、喪假
4.3.1具體規定
4.3.1.1凡正式職工本人結婚或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喪葬時,由部門領導批準(遇有星期日、法定節日,探親假日不另補給假),如必須到外地辦理的可給予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處理。
4.3.1.1職工本人結婚,婚假三天,晚婚按國家規定執行。
4.3.1.2根據本縣的具體規定,喪假為7天,只限于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路程假另計,經批準的婚、喪假工資照發,途中車、船費全部由職工自理。
4.3.1.3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嬰兒死亡,不享受喪假。
4.3.2婚、喪假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享受原崗位待遇,月生產獎金除以22天后按請假天數計扣
4.4產假、哺育假
4.4.1按照政策,執行正常妊娠八個月以后才可請產假。產假天數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產假期滿必須回單位辦理哺育假手續,哺育假滿按時回單位到所在單位辦公室銷假后回單位,由單位根據情況安排工作。產假,哺育假天數合并連續計算為兩年。
4.4.2工資待遇
4.4.2.1產假期間全額享受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技能工資)及綜和補貼(含難產假、多胞胎生育假)。
4.4.2.2哺育假期間只享受技能工資及綜和補貼,不足300元按300元計發。
4.5探親假:
4.5.1具體規定
4.5.1.1符合國務院規定享受探親假的職工,必須在使用探親假半月前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各部門應根據生產需要,提前做好安排,部門領導批準后,交辦公室辦理手續,交考勤員登記考勤。探親假必須是一次性享受,如確因工作需要經領導安排工作而不能按時享受者,可按加班處理。
4.5.1.2探親假以本人所在地工作地點為準,通公路的在25公里以外,不通公路的在15公里以外,方可享受(在見習期,熟練期等未轉正期間的職工不享受探親假)。路途以本人所在地點開始計算。
4.5.2探親假全額享受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技能工資),獎金、綜合補貼除以24天按實際上班天數計發。
4.6工傷假
4.6.1凡職工因工負傷,醫生證明需要休息者算為工傷假,
4.6.2工資待遇
4.6.2.1工傷住院治療期間,仍享受原崗位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技能工資)待遇、綜合補貼及月生產獎。4.6.2.2工傷療養期在半年內月生產獎金發50。
4.6.2.3工傷傷療養期半年至一年內不享受獎金。
4.6.2.4工傷療養期在一年(不包括一年)以上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6.2.5因搶險,舍己救人而發生的工傷,事跡突出的給予特別獎。
4.6.2.6非工傷按病假對待。
4.6.3工傷、非工傷劃分規定。
4.6.3.1工傷
4.6.3.1.1公差乘車,在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而負傷者。
4.6.3.1.2從事本職工作或領導指派的工作中發生事故而負傷者。
4.6.3.1.3集體乘車開會,聽報告,上下班發生交通事故而負傷者。
4.6.3.2非工傷。
4.6.3.2.1乘車辦私事或游玩,在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而受傷者。
4.6.3.2.2違反交通規則而負傷者。
4.6.3.2.3做私事(私活)發生事故而負傷者。
4.7補充規定
4.7.1學徒工、實習生在學習期間原則上不準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后報請主管領導批準,但最多不得超過十天。學徒在學習中途因事故停止學習連續在兩個月以上的,其停止學習期間不計為學習時間。
4.7.2凡經批準請假的職工,假滿后必須按時回單位上班,不得借故超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單位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路程在25公里以外的可以來函辦理)探親假超期不應在路程假期內來函續假。
4.7.3凡經批準請假的職工,離單位前要到考勤員處進行登記,交驗請假手續證明,回單位后及時辦理銷假手續,并報知考勤員,作為考勤依據,否則按曠工處理。
4.7.4違反政策的,不按休假對待,休息期間按事假處理,均不享受生育假待遇。
5.曠工的具體規定
5.1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5.1.1假或未經批準,而不上班者。
5.1.2假期滿未續假或未經批準而超假者(交通、天氣等意外事故除外)。
5.1.3服從工作調動和工作安排或調動工作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者。
5.1.4造事實,假報情況或盜竊、涂改、制造證明請假者。
5.1.5作時間擅離職守,做私活、辦私事者。
5.1.6勤后無故不干活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工作者。
5.1.7工作時間內打架斗歐者。
5.2曠工的處理
5.2.1兩日內,每天扣兩天的日工資,扣除當月獎金及綜合補貼的30%。
5.2.2四日內,每天扣三天的日工資,扣除當月獎金及綜合補貼的50%。
5.2.3日以上(包括五日)取消當月崗位工資、獎金、綜合補貼。技能工資除以24天按實際曠工大數的R倍計扣。
5.2.4累計十日(包括十日)以上者,停發當月全部工資,扣除半年獎金。
5.2.5累計超過十五日(包括十五日)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給予除名處理。
6.加班
6.1原則上一般不加班,因生產和工作的特殊需要,職工在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或平時延長工作時間長達4小時以上,視為加班。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不能安排補休;只享受加班補貼,少于4小時的發給補助1元,超過4小時的按一天加班計發補貼。
6.2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日的加班可安排補休和沖減事假天數,剩余天數按規定計發加班補貼。
6.3加班費發放的標準:以崗位工資為標準按《勞動法》的規定計發。
7.考勤辦法
7.1職工考勤以值(班)為單位,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應經常深入值(班)進行檢查和現場協助考勤員。考勤員必須認真負責地逐日填好考勤表。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如經發現,一次罰款10元。
7.2考勤員要認真負責不得憑回憶填報,必須如實填寫考勤表,全面切實反映當天的出勤情況。如果星期天值班,按出勤記錄,星期天休息或請假,按實際記勤,不得互相調換。
7.3全體職工的各月考勤一律按規定時間匯總,同時做好上報工作,交由辦公室辦理考勤統計,保證工資按時計發。
7.4職工工作調動所需時間,廠內調動不得超過一個工作月,調入職工一律以原單位介紹信的收到時間為準。
8本考勤制度與《崗位技能工資實施細則》配合執行,凡《細則》未規定的以本制度的規定為準。
9本考勤制度以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制度手冊感想篇2
為促進各項工作落實,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加強單位紀律作風,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各辦公室要堅持考勤制度,確定專人負責考勤。
二、除因病按規定辦理病假手續外,一般不能無故請假,確需請假者,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考勤與目標考核掛鉤,全單位考勤由辦公室統一監督管理。考勤表要匯總整理,將考勤情況納入年終考核內容。
四、婚假規定:男女雙方符合晚婚年齡的(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后結婚),除法定婚假外,按女方結婚年齡,二十三周歲以上的增加二十天。
五、產假規定:按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六、探親假執行情況按有關規定辦理。
七、在上班時間,單位領導要不定期抽查。凡遲到、早退、無故離開崗位的,一旦發現問題,要嚴肅處理,并記錄體現在考勤表上。
八、工作時間臨時外出,外出人員要向處負責同志請假,如單位領導同志外出,要給局分管領導請假(局分管領導不在時給局辦公室負責同志請假)。所有外出人員外出時,要給其他留守人員通氣打招呼。工作時間不允許辦私事,一旦發現,按曠工處理考勤。
九、每月考勤完后,考勤表要公示三天。
公司員工制度手冊感想篇3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一)出勤1.工作時間:每天7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8:30-12:00 14:30-18:00,根據公司需要調整。
(二)打卡: 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 均按C類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給予補簽.
(三)公出: 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前臺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并到前臺登記.
(四)請假: 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并到前臺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五)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1.全勤獎:每月30元,以考勤卡為準.
2.遲到早退: 上班8:3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遲到早退1分鐘5元 2分鐘10元以此類推)遲到30分鐘以后,按曠工半天計。
3. 曠工: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
4.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辭職制度
保障員工權益,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規定。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依本規定辦理,具體實施細則:
本公司員工的離職分為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開除四種情況
(一)辭職
(1)合同期滿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或不愿繼續留在公司工作而提出的辭職;
(2)員工因疾病、身體方面的原因(須附鎮級以上的醫院證明和相關資料),并在短時間內不能恢復健康而提出的辭職;
(3)有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在個人辭職,財務部方可依規定給予結算工資。
(4)公司所有職員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總監(含)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一個半月申請并填寫《離職申請單》,試用期職員離職申請應七天前提出。
(5)所有辭職員工應提前一個月填寫《離職申請表》,申請得到批準后再辦理離職手續,并離職前認真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處理,并不予以結算工資。
(三)辭退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辭退:
(1)試用期內經考核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
(2)對工作不負責任,表現欠佳,經教育無效者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或調換崗位仍無法適應者;
(3)數次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屢教不改者;
(4)不服從管理,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損害公司利益者;
(5)由于公司經營不景氣或組織結構調整需要裁員。
自動離職
1、自動離職條件
(1)對未準辭職,而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
(2)請假期滿未回公司工作又未向公司續假達三天(含)以上者。
2、員工未經正常渠道辦理辭職、辭退手續,擅自離職離崗,終止雙方勞動關系,若對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應賠償公司損失。
3、重要崗位員工因自行解除雙方雇傭關系導致企業重大損失者,公司有權依法追究其經濟、法律責任。
開除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給予開除:
(1)玩忽職守,造成責任事故,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2)不服從領導,不執行上級工作指令,態度惡劣,情節嚴重者。
(3)威脅、恐嚇、危害管理人員和其他同事正常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者。
(4)偷竊公司產品、開發信息、文件制度、員工財物或泄漏公司商業技術秘密的。
(5)故意破壞公司財物或聚眾鬧事,破壞正常工作秩序者。
(6)酗酒鬧事、打架斗毆、聚眾賭博,有流氓行為或道德品德極為敗壞者。
(7)不忠于公司事業,貪 污受 賄,索取回扣,公報私仇,嚴重損害公司名譽和信用者。
(8)工作中嚴重弄虛作假,偽造(包括與人串謀)公司記錄文件、帳單等人為掩蓋事實真相,性質惡劣,情節嚴重者。
(9)觸犯國家有關法律造成犯罪,觸犯刑律而被公安機關拘留、判刑人員。
(10)對于違反上述條件者經公司核準開除的人員工資不全部發放,僅發放基本工資的30%作為遣送費并永不錄用,如果開除人員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保留進一步的索賠權利直至追究其經濟、法律責任。
離職程序
所有由部門主管(經理)→行政部→總經理審批后生效,生效后按公司規定程序辦理好一切交接手續者,財務部方可依規定給予結算工資。
公司部門職責
一.總經理
1.處理公司內部的日常行政工作的管理。
2.統籌安排公司各個部門的工作并下達工作指令單,負責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
3.組織和落實裝飾工程項目的工作開展并監控裝飾工程項目的總體施工質量。
4.裝飾工程材料采購及相關資金表格的審核,及對材料采購價格的審批。
5.審核《預結算書》、《裝飾工程施工合同》、《裝飾設計委托合同》、《圖紙》、《方案圖》、《施工圖》、《竣工圖》及設計變更。
6.落實各部門經理的工作安排。
二.市務推廣部(客服部)
1.配合總經理制定合理的部門市場發展戰略并組織實施。
2.負責公司企業形象的宣傳和裝飾設計作品的推廣。
3.負責業務聯系及與業主溝通,洽談,協調并簽定合同、合約。
4.負責聽取業主對工程項目及公司各項服務質量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其收集并反饋給總經理。
三.設計部
1.設計師應在設計部經理的領導下,主要負責進行工程投標方案及裝修工程設計及方案效果圖設計、工程施工圖設計、工程設計交底工作。
2.充分了解顧客需求,充分了解設計師意圖,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嚴格遵照國家標準進行制圖;
3.按時、保量的完成公司交給的每一項工作任務,確保公司的工程進度及公司的利益;
4.量房后三日內,按照公司設計規范制作平面圖、吊頂圖;
5.設計方案時要考慮產品強度,工藝、裝修要求及原材料利用率;
6.設計師必須在交底前一天將工程全套圖紙交給主管上級和相關部門;
7.現場交底時,由設計師依照圖紙向工程人員詳細介紹設計理念、表達效果,工程人員向設計師提供簽字認可后的交底單(交底人員包括客戶、設計師、設計總臨及現場負責人);
8.正式開工前應做出全套施工圖紙:包括總平面圖、總吊頂圖、剖面圖、節點大樣圖、墻面展開圖(立面圖);
9.認真核對測量底稿,客戶簽字圖紙降低出錯率;并根據自己所學知識及客戶需求,提供合理化的建議及設計;
10、做好安全文明生產,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臨時任務。
四.項目工程部
1.負責項目施工人員的組織,管理及安全措施準備工作,填寫施工人員安排表。
2.編制項目施工進度計劃表及項目工程材料采購計劃的編制。
3.組織設計師,各工種施工員對設計圖紙會審,技術交底。
4.材料分析實際材料用量統計表的編制及申請采購。
5.工程項目中的協調工作,包括施工人員,場地設施,工具借用的審批,發放,材料進場安排,現場施工各班組的工期及質量的控制。
6.對裝修前裝修套房的物品檢查,并接收。裝修押金的退還。
7.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安全操作,施工工地的規章制度,教育違章行為,并對臨時設施及搭設腳手架等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施工質量檢查,對不負責或明知故犯的施工人員。對質量意識不強,不能按設計要求的施工班組,可聯絡部門主管,確定更換新班組。
9.施工完成后安排材料的清點入庫。退庫等工作。
10.安排竣工后的,垃圾清理,清潔工作;
11.組織相關人員竣工驗收,并辦理相應的驗收報告,移交手續等;
12.施工人員人工費匯總,及臨時水電費,裝修押金的退還;
13.對施工質量事故,工期延誤等引起的公司經濟損失,形象損害負責;
14.負責審核《施工驗收單》。
五.工程監理崗位
1.負責監理所承接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用料、工藝、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內容;
2.進行施工過程中的隱蔽工程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3.對所分管監理的每個工地做好監理記錄,及時處理施工中發現的各種問題;
4.嚴格執行公司關于施工管理的各項辦法及獎罰條例,對施工現場出現的違紀事件執罰;
5.及時向工程部經理匯報監理情況,協助工程部經理對施工單位進行管理;
6.對重大質量事故或施工單位其他重大違紀現象,不能處理的,須及時向工程部經理或副總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
7.完成直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并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六.水電工崗位
1.工程質量上接受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理;
2.日常工作中服從項目經理的工作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服從項目經理和施工隊隊長的現場管理;
3.遵守物業管理單位的作業時間及其他相關規定;愛護公共設施,不得隨意破壞原有建筑結構;
4.施工前水電工組長須首先對原有下水管道和電氣開關進行檢查驗收,對有問題的下水管和電氣開關列出清單,報項目經理讓客戶簽字確認;
5.認真、嚴格按照公司的水電工施工規范及作業要求施工;
6.施工完畢,須交工程監理員及客戶驗收,并協助做好驗收記錄;
7.驗收合格后,須做好水電布置竣工圖,交公司、客戶、項目經理各一份;
8.在施工過程中注意保護好各種成品,愛護材料,配合其他工種施工;
9.妥善保管業主提供的裝飾材料;
10.耐心細致地與業主進行溝通,熱情接待現場參觀客戶;
11.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擺放整齊,保持工地清潔衛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七.木工崗位
1.工程質量上接受工程監理部的監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從項目經理的工作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服從項目經理和施工隊隊長的現場管理;
3.遵守物業管理單位的作業時間及其他相關規定;愛護公共設施,不得隨意破壞原有建筑結構;
4.木工組長或施工隊隊長須在正式施工前,通讀施工技術文件(施工設計方案、工程預算),并對須施工木制部份,參照圖紙進行現場測量,做出可行性分析;對有問題的圖紙,報項目經理和設計師,待設計方案確定并經客戶簽字后,按圖施工;
5.認真、嚴格按照公司的木工施工規范及作業要求施工;
6.在施工過程中注意保護好各種成品,愛護材料,配合其他工種施工;
7、妥善保管業主提供的裝飾材料;
8、耐心細致地與業主進行溝通,熱情接待現場參觀客戶;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擺放整齊,保持工地清潔衛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八.油漆工崗位
1.工程質量上接受工程監理部的監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從項目經理的工作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服從項目經理和施工隊隊長的現場管理;
3.遵守物業管理單位的作業時間及其他相關規定;愛護公共設施,不得隨意破壞原有建筑結構;
4.進場后對所有的木制家私進行基本驗收,對不合格家私配合木工做好細節修補,合格后方可施工;
5.認真、嚴格按照公司的油漆工施工規范及作業要求施工;
6.在施工過程中注意保護好各工種成品,愛護材料,文明施工,協調好泥水工、木工的日常工作關系;
7、妥善保管業主提供的裝飾材料;
8、耐心細致地與業主進行溝通,熱忱地接待現場參觀客戶;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擺放整齊,保持工地清潔衛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九.財務
1.參與制定本公司財務制度及相應的實施細則。
2.參與本公司的工程項目可信性研究和項目評估中的財務分析工作。
3.負責董事會及總經理所需的財務數據資料的整理編報。
4.負責對財務工作有關的外部及政府部門,如稅務局、財政局、銀行、會計事務所等聯絡、溝通工作。
5.負責資金管理、調度。編制月、季、年度財務情況說明分析,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經營情況。
6.負責銷售統計、復核工作,每月負責編制銷售應收款報表。
7.負責每月轉賬憑證的編制,匯總所有的記賬憑證。計報表的編制,并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項。
十.行政
1.負責辦公室日常辦公制度維護、管理。
2.負責辦公室各部門辦公后勤保障工作。
3.負責對全體辦公人員(各部門)進行日常考勤。
4.在公司未建立人力資源部門之前,建立初步的人事管理制度,并履行人事管理職責。
5.處理公司對外接待工作。
6.協助總經理處理行政外部事務。
7.按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處理其他相關事務。
公司員工制度手冊感想篇4
為了加強對學生的管理,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細化安全工作環節,確保學生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現對學生考勤、請假做以下規定:
1、實行課前考勤制度。每節課(正式課、自習、輔導、各類活動)教師首先必須對學生進行考勤,對無故不到學生及時報告教學處。
2、實行出入校門登記制度。學生出校門必須持班主任(領導)簽字的請假條出校門,并進行詳細的登記,學生返校要在門房進行銷假。
3、實行家長簽字制度。走讀生臨時請假外出,班主任要與家長取得聯系,必須告知家長,住校生臨時請假外出,必須要安排至少一名學生陪護。學生請長期假(一天及其以上時間),必須由家長在請假條簽字并來校領人,如果學生有特殊情況需要電話請假,必須要有家長給班主任通過發信息請假。
4、實行領導簽字制度。學生請假超過3天,必須由德育處批準簽字,學生請假超過一周7天,必須由分管校長簽字。
5、實行跟班教師準假制度。學生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如果屬于班主任不上班時間,則由跟班、輔導教師準假,并嚴格執行相關簽字,陪護制度。
6、實行值周領導準假制度。學生在班外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則由值周領導準假,并嚴格執行相關簽字,陪護制度。
公司員工制度手冊感想篇5
一、 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不得越級打小報告、有任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通過書寫文字報告的形式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二、 服從管理、服從分配、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三、 上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的形象。
四、 公司實行輪流值班制度,員工要服從安排并完成該時段要求完成的工作,不相互推諉。
五、 上課時間非工作電話不準接聽,上班時間不準長時間聊私人電話,衛生實行輪流制,必須做到整潔清爽。
六、 認真聽取每位學員和家長的意見和建議,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竊公司財物者交于公安部門處理。
七、 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學員和家長(您好!歡迎光臨!請~!),做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對公司的業務非常熟悉,耐心地介紹,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向同事請教;(工作中語言——不好意思!請稍等!對不起!路走輕、說話輕)
3、每位老師及前臺,在工作中要對學生負責,學生學習結束后還要注意后期服務工作。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細則)
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的員工予以表彰、獎勵。
一、 員工聘用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系統所有員工分為兩大類: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的主體,享受本公司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兼職員工、臨時工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用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凈本公司同意后,可與本公司續簽聘用合同,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本公司簽訂合同。
第三條 本公司需特聘員工時,提倡公開從社會求職人員以及從事本專業的在職教師或在職員工中擇優錄用,也可由內部員工引薦,內部引薦人員獲準聘用后,引薦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四條 從事管理和教學工作的正式員工一般須滿足下述條件:
(一) 專科以上學歷;
(二) 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三) 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特殊情況不超過55歲;
(四) 計算機、設計等與崗位相符的專業,計算機和設計專業老師
需有相關的職稱資格或豐富的工作經驗;
(五) 無不良行為記錄;
特殊情況人員,應屆畢業生等人員需經經理批準后方可考慮聘用。
第五條 所有應聘人員除經理特批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一到兩個月的試用期后方可考慮聘為正式員工
第六條 試用人員必須呈交下述材料
(一) 由公司統一發給并填寫招聘表格。
(二) 學歷、職稱證明。
(三) 個人簡歷。
(四) 近期照片2張。
(五) 身份證復印件。
第七條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待遇規定如下:
(一) 基本工資待遇。
(二) 試用人員不享有保險、生活補助等待遇。
第八條
試用人員經使用考核合格后,可轉為正式員工,并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重新確定后,享受正式員工各種待遇;員工轉正后,試用期計入工齡,試用不合格者,可延長期使用期限或者決定不予聘用,對于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二、 崗位責任制度
1、 保質、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每天堅持寫工作日志及心得
2、 熱誠、謙遜、耐心地服務于學員及家長。
3、 維護公司設備、財產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 隨時整理客戶信息文檔、資料及電腦內存文件,確保不丟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處理,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應有責任賠償或從工資里扣除。
5、 及時匯報工作進程及學員情況。
6、 領導交派的任務應盡力完成,如上班時間完不成的應主動加班完成。
7、 因個人原因給工作的下一環節造成影響,相關人員有義務馬上到位予以解決,同事之間互幫互助。
8、 因教學培訓工作的特殊性,開課期間,員工休息日為輪流作息,每周休息一天,其休息日需根據工作需要合理的安排。嚴格請假制度,員工因病或有重要事情需要處理,需提前向公司請假,以便公司及時調整課程及代課老師的安排,不請假者按曠工處理,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三、 工資制度
公司根據經濟效益,支付能力及社會物價漲跌情況,根據員工工作態度、工作業績調整工資金額。
(一)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全勤獎+績效工資
(二)教學及宣傳獎:根據個人能力,通過對教學質量的考核以及學員的反饋,制定教學獎,金額0000/月;根據日常個人宣傳和招生的情況,給予每招生一個學員50-200元的獎勵。
(三)工資發放時間: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如發薪日正好趕上休息日或者節假日,工資會提前或延后發放。如對當月工資有異議者,應當及時提出。為了便于管理,公司采用壓薪制(半月工資),待員工合理離職以后,予以退還。員工有以下情形者,不予退還:
1、離職時,為提前半月提出,影響公司人員分配;
2、擅自離職,手頭工作未交接,影響全局工作;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開除。或有不法行為者,追究法律責任。
四、 福利待遇
1、各項社會保險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中有良好表現,個人檔案、身份證明齊全,公司根據員工的績效考核、業務水平、出勤率等綜合因素考慮。
2、員工轉正后發放伙食補助。
3、根據節假日不同,發放福利物品或者補助。
五、 人事考核制度
第一條 目的
(一)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規定的目的是要通過對職工在一定時期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
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找出并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訓工作,進而促進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熱情和工作效率。
第二條 考核范圍
(一)人事考核——對職工的上班下班時間進行考核和評價
(二)態度考核——對職工在職務工作中表現出的工作態度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三)能力考核——通過職務工作行為,觀察、分析和評價職工具有的能力。
(四)成績考核——對職工分擔的職務情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第三條 考核執行機構人事考核由公司的指紋考勤機執行,其他考核由人事負責人負責考核的統計與執行事務。
第四條 考核者的原則立場
為了使人事考核公正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下列各原則:
(一)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二)必須清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做出評價。
(三)不對考核期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四)考核者應該根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五) 考核等級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級)。
(二)A——滿意,不負眾望(優秀及)。
(三)B——稱職,令人心安(較好級)。
(四)C——有問題,需要注意(較差級)。
(五)D——危險,勉強維持(很差級)。
對于連續兩個月考核成績為D的,將給于警告處分,警告后考核成績依然為D級的,可予以開除。
六、 員工獎罰規定
第一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時間必須打卡,每天三次,分別為:早上上班時間、下午上班時間及下班時間),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上課時,需做好安排并經領導同意,員工因私事請假必須經領導同意,因病請假需出具醫院證明,請假員工事畢后,需向批準人銷假,上述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 上班時間為早上8:00——12:00,下午1:30——5:30。
上班時間開始后30分鐘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如遇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正常上班時間30分鐘內可不算遲到,如遇其他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班的情況,需向公司電話說明,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論處。
第三條、 全勤獎100元。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者,扣發一天工
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兩臺你工資;累計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四條、 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每月曠工一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并給于一次通報批評;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并給與嚴重警告一次;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和獎金,并給予留用查看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者,領導找其談話,不能改正者,堅決予以辭退。
第五條、 每個月進行評選優秀員工,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本職工作上表現優秀)。
第六條、 衛生為輪流制,輪流期間,衛生不清潔扣罰10元/次。個人衛生,工作完畢以后未整理干凈者扣罰10元/次。
第七條、 上班時間不得有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打游戲等影響本公司形象的行為。違者扣罰10元/次。
公司員工制度手冊感想篇6
為保證工作秩序的正常開展,加強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員工(指副總經理級別以下人員)必須簽到。
二、按時簽到:上午上班8:30以前簽到,下班12:00以后簽退;下午上班13:30以前簽到,下班6:00以后簽退。(簽到、簽退時間隨公司作息制度相應調整)
三、如因公事外出,不能按時簽到、簽退者,由本人外出歸來次日寫出情況說明,交本部門經理簽字批準后,報總臺或考勤管理員備案。如無簽到又無原因說明者,按公司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四、因私事請假或請病假(有醫院證明)的員工,必須寫出書面申請,按請假規定程序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五、禁止代他人簽到。發現代他人簽到者,公司將對代簽到者進行處罰,第一次違紀扣1分,第二次違紀扣2分,第三次違紀扣3分,依次類推。違紀三次以上者,除作以上處罰外,取消本年度評先及加薪資格。嚴重者給予開除處分。
六、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下,每次扣1分;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1小時以下者,每次扣2分;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七、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簽到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發當月薪金的10%,曠工1天扣發當月薪金的20%,曠工2天扣發當月薪金的40%,曠工3天或以上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當月連續曠工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天者,公司將按規定做除名處理。
八、品質部、管理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對考勤情況跟蹤監督。
九、本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