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公司消防員工手冊
水泥公司消防員工手冊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進一步加強水泥公司消防管理工作,依據《新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二、水泥廠消防工作堅持以安全生產為中心,保障生產和職工生命財產安全,創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為水泥公司發展服務。
三、消防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生逐級消防責任制。各單位領導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和生產管理結合起來,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四、消防工作的任務: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教育廣大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消防管理;發現和解決消防工作存在的問題,檢查整改火險隱患;充分調動職工群眾的消防工作積極性,確保機組安全穩定運行。
第二章組織機構
一、水泥公司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各級行政正職領導是本單位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并負直接責任。
二、水泥公司以安環部為主、各單位(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防火安全,對全廠防火安全工作負責并領導工作。
三、安環部職責。
(一)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規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納入生產經營管理,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評比。
(二)研究部置消防工作,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根據消防工作特點和工作需要,組織有關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
(四)組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單位整改火險隱患。
(六)總結表彰消防工作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推廣消防工作經驗。
(七)組織調查處理一般火災事故。協助上級部門調查處理重大特大火災事故。
四、水泥公司消防工作由安環部管理。各單位(科室)負責人負責日常管理、維護工作。業務上由安環部及安全消防部門的指導和消防監督。
安環部消防職責:
(一)研究和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并貫徹執行。定期向主管領導和上級消防部門匯報消防工作情況。
(二)制定消防管理規章制度,推行逐級消防責任制,督促貫徹執行各項消防安全法規、標準和管理制度。
(三)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常識。組織和訓練義務消防隊伍,依靠全體職工做好消防工作。
(四)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協助有關單位進行整改。
(五)負責監督全廠消防器材、設施的配置和維修工作。
(六)對新建、擴改建、建筑內部裝修和用途變更以及安裝消防設施的建筑工程項目,實施消防審核、竣工消防驗收工作。
(七)審查工業動火措施,嚴格動火工作審批程序。
(八)組織有關單位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匯總上報消防統計資料。
五、各單位(科室)的安全員即是消防管理人員,安環部的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一)執行消防安全規定,編制本單位消防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經常組織防火宣傳教育,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單位防火重點部位的應急預案。
(三)對本單位經常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提出整改意見。
(四)管理和組織本單位義務消防隊伍做好滅火演練工作。
六、各單位要設立一名安全主管,負責建立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的建立應與本單位的生產組織相結合,保證各生產班次都有義務消防員。義務消防隊每季至少活動一次,組織業務學習、訓練和演習,水泥公司每年舉行一次義務消防員培訓及演習。
七、義務消防隊職責:
(一)努力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業務訓練和演習,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二)熟悉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會維護和保養消防器材和設施。
(三)貫徹執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勸阻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
(四)積極開展消防教育,進行防火檢查和整改火險隱患。
(五)發生火災,及時報告并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各級人員的消防責任制
一、安環部職責范圍
(一)認真帶領全廠干部職工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對水泥公司防火安全負責。
(二)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三)經常對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批準、監督防火制度執行落實情況,加強對消防工作的管理。
(四)經常聽取各單位提出的防火建議,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五)對發生的火災事故要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六)把防火安全工作納入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做到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評比。
二、各單位(科室)負責人職責
(一)負責各單位(科室)的工作,研究審議制定防火責任制和管理制度,部署和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工作。
(二)具體負責分廠(科室)范圍內防火安全工作的協調、檢查。
(三)把消防工作列入生產會議議事日程中,在部署工作時同時布置消防工作,對出現的火災隱患要安排限期整改。
(四)督促所屬部門認真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及廠內的防火制度,加強對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工作。
(五)發生火警、火災事故,要積極組織撲救,并查明原因,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三、安環部長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負責對廠各部門消防工作的協調及業務指導工作,對全廠各部門行使監督、檢查、考核權。
(三)對擬定新建項目進行防火審核及竣工防火驗收,對防火器材購置計劃進行審核。
(四)主持對防火重點部位的檢查工作,研究火險隱患整改及驗收工作。
(五)開展防火安全教育,負責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的指導培訓工作,負責組織調查火災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處理整改意見和措施。
(六)對違反防火規定的人員和事項,進行考核處理。
四、各分廠(科室)負責人消防職責
(一)全面負責本單位防火工作,保證本單位的消防器材、設施完好備用。
(二)經常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防火安全知識教育,嚴格遵守各項防火規定,在生產中禁止違章作業,對本單位的滅火器材和設施未經許可禁止變位和移作它用。
(三)積極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四)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制訂各項防火制度,落實防火措施。
(五)對所轄的消防設施、器材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保持清潔無油漬、無粉塵、現場無雜物。
(六)加強對安全員和義務消防隊的領導和管理教育工作。
五、安環部安全消防員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及“誰主管、認負責”的原則,并實施全面管理。
(二)對本單位實施消防監督、檢查、考核,協助安環部長消防管理工作。
(三)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滅火技能,熟悉本單位消防系統,保證消防器材完好備用。
(四)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舉辦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班。
(五)落實防火安全制度,根據《消防法》審批動火工作票,定期進行防火檢查,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
(六)按照《消防法》要求,計劃購置配備消防器材和滅火用具,協助做好工程竣工防火驗收工作。
(七)落實防火責任制,對違犯消防管理的人和事,按有關規定提出處罰意見。
六、各分廠(科室)安全主管職責
(一)負責分廠(科室)日常的消防管理、檢查工作,消防器材、設施的配置和維修工作,并負直接責任。
(二)值班期間對生產現場的消防安全進行監督管理。生產現場發生火警時,調度員應負責指揮滅火并及時通知有關領導和部門。發生火災時,應首先指揮值班人員切斷引起火災的電源、油源及其它易燃、易爆的氣源。在撲救火災時,應根據實際情況,無力撲救或不及時撲救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有權及時向消防隊報警。火警電話:119。
七、重點防火部位負責人職責
(一)嚴格執行《消防法》。
(二)檢查監督所在區域的火源、動火工作和危險物品管理使用情況。
(三)發現違章及不安全因素及時匯報,并監督采取防范整改措施。
八、重點防火部位工作人員職責
(一)嚴格遵守和執行消防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
(二)加強對火源、電源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
(三)檢查所在區域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使用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措施并立即向領導匯報。
(四)積極學習消防知識,能熟練使用本崗位配備的消防器材。
(五)發現火災時立即撲救,并及時向當班班長和領導匯報。
九、班組班長職責
(一)全面負責本班組的防火安全工作,認真傳達落實上級有關防火安全規定,帶頭執行我廠的各項防火制度。
(二)積極開展防火宣傳工作,努力學習消防基本知識,熟練掌握有關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本班組所屬設備器材,每天進行一次巡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保持設備器材完好無損、清潔。
(四)加強對電源、火源和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使用管理,出現違章行為和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制止并匯報領導。
(五)制定本班組防火安全責任制,并貫徹實施。
(六)保證本班及崗位的消防器材、設施齊全無損,因火警使用后的器材,應及時通知本單位安全員更換補齊。
十、義務消防員消防職責
(一)協助本班班長和本部門領導貫徹執行防火安全制度。
(二)學習、宣傳防火常識,帶頭遵守防火制度。
(三)參加本單位的防火檢查,提出消除隱患的建議;對本部門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維護,保證完好備用。
(四)積極參加防火知識學習,掌握一般火災的撲救技能,一旦發生火災迅速出動,積極撲救。
第四章重點防火部位及動火管理
一、根據《消防法》及發生火災后“四大原則”,我廠公司有以下重點防火部位:
(1)倉庫房及油庫
(2)煤棚、煤磨及煤輸送設施
(3)總降及所屬各配電室、變壓器室
(4)編織袋廠房
(5)職工公寓樓
(6)辦公樓
(7)食堂
二、動火管理
防火重點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區如需動火工作時,必須辦理特種作業過程申請記錄單工單。根據我廠重點防火部位情況和發生火災“四大”原則劃分為二8個級別。
一級動火區:
(1)油庫區
(2)煤棚、煤磨及煤輸送設施
(3)編織袋廠房
二級動火區:重點防火部位,禁止一級動火區外的'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區。
1、動火審批權限
(1)一級動火必須辦理特種作業過程申請記錄單,首先由當班安全員根據現場情況,具備安全條件后簽字,再由對應專業主管簽字,最后有安全主管(安環部部長)審核批準。
(2)一級動火工作票必須由主管副總領導簽字。
2、動火的現場監護
(1)一級動火在首次動火時,申請分廠(科室)負責人和辦理特種作業過程申請記錄單簽發人均應到現場檢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確無問題后方可動火作業。
(2)一級動火時,動火部門負責人、義務消防隊人員應始終在現場監護。
(3)一級動火工作在次日動火前必須重新檢查防火安全措施,測定合格后方可重新動火。
3、辦理特種作業過程申請記錄單中所列人員為主要安全責任
(一)簽發、審批人員應審查: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辦理特種作業過程申請記錄單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二)辦理特種作業過程申請記錄單許可人應審查:
1)辦理特種作業過程申請記錄單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2)特種作業過程申請記錄單與運行設備是否確己隔絕;
3)向工作負責人交待運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三)工作負責人應負責:
1)正確安全地組織動火工作;
2)檢修應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關人員布置動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進行安全教育;
4)始終監督現場動火工作;
5)辦理動火工作票開工和終結;
6)動火工作間斷、終結時檢查現場無殘留火種。
(四)消防監護人職責:
1)動火現場配備必要的、足夠的消防設施、器材;
2)檢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確;
3)測定或指定專人測定動火部位或現場可燃性氣體和可燃液體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塵濃度符合安全要求;
4)始終監視現場動火作業的動態,發現失火及時撲救;
5)動火工作間斷、終結時檢查現場無殘留火種。
(五)動火執行人職責:
1)動火前必須收到經審核批準且允許動火的動火工作票;
2)按本工種規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動火工作任務和要求,并在規定的范圍內執行動火;
4)動火工作間斷、終結時清理并檢查現場無殘留火種。
(六)各級人員在發現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確時,或在動火過程中發現有危險或違反有關規定時,均有權立即停止動火工作,并報告上級防火負責人。
4、動火工作必須按照下列原則從嚴掌握:
(1)有條件拆下的構件,如油管、法蘭等應拆下來移至安全場所;
(2)可以采用不動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樣能夠達到效果時,盡量采用不動火的方法處理;
(3)盡可能地把動火的時間和范圍壓縮到最低限度。
5、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嚴禁動火:
(1)油車停靠的區域;
(2)壓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壓前;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凈前;
(4)風力達5級以上的露天作業;
(5)遇有火險異常情況未查明原因和消險前。
6、特種作業過程申請記錄單票簽發人不得兼任該項工作的負責人。特種作業負責人可以填寫特種作業過程申請記錄單。
第五章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及消防定期工作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
(一)消防設施、器材屬防火、滅火專用工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亂動,不得用于與消防無關的工作。
(二)生產調度室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及管理工作,各種消防器材11的維修,各單位要根據安環部統一安排分批進行維修、更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購買和維修消防器材,切實保證消防器材的質量和使用安全。
(三)全廠消防設施和器材由安環部與各單位根據需要和標準進行設置,由所屬各分廠(科室)進行日常維護管理。
(四)消防水系統要始終保持備用狀態,當設備變動或閘門開關影響到消防水系統時,均應征得廠有關領導和安環部同意方可變動,消防水作為它用時必須經安環部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各單位分廠(科室)必須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器材登記造冊;指定專人負責維護管理。
二、消防定期工作
(一)全廠性防火檢查,每年兩次,由安環部作出部署,安環部組織實施,檢查水泥公司所有單位,時間安排在火災易發季節。
(二)節日消防檢查。在元旦、春節、國慶等重大節日期間進行,安環部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三)季度消防檢查。由各單位分別組織實施,檢查本單位所屬范圍,檢查結束后,由各單位向寫出書面檢查總結存檔。
(四)每年十一月份為消防宣傳月,組織全廠性消防培訓及演習一次,各單位參加。
(五)安環部應根據實際情況,每年組織至少2次的防火演習,以提高義務消防隊撲救火災和自救能力。
(六)滅火器材,每季度檢驗、保養一次,每季度的第一個月上旬進行,每次檢驗、保養完后,由各單位寫出書面總結存檔并交生產調度室備案,專職12安全(消防)員負責。
(七)每年10月份對公共部分地上消火栓進行防凍檢查,放水試驗、涂油防銹,由綜合服務公司負責。
(八)重點防火部位及高大建筑物的避雷裝置,電氣車間應每半年測試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消除,保持完好狀態。
第六章消防考核
一、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全面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提高消防管理水平,真正做到消防器材設施齊全,完好備用無損,對認真執行本制度且成績顯著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犯或不執行者,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后果大小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特制定消防管理考核辦法。
(一)考核的主要內容
1、各單位要明確一名主要領導為防火負責人,把消防管理工作納入月度工作計劃,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評比;班組義務消防隊員要明確、缺位應及時調整補齊。
2、廠配屬各部位的器材及設施,各單位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列入交接班內容,做到四同(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評比)。
3、嚴格執行消防法規、法令及我廠消防管理制度率達100%。
4、器材箱子、消防砂池、消防器材棚內外完整清潔,無雜物,位置固定。
5、各單位干部職工年參加防火知識培訓率達100%。
6、對積極按本制度檢測、維護,消防設施器材保證所轄設備系統完好的,13建議表揚和50—200元的獎勵。
7、對消防工作有突出貢獻、或者其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成效顯著者,建議給予50—500元獎勵。
8、執行制度不嚴,配合協調不力,造成拖延的單位及個人,扣主管領導當月獎金10%—30%,扣配合監督負責人10—20%。
9、因誤試驗、維護造成火災事故或耽誤滅火戰機,造成設備損失的,按設備價值的5%—15%扣發該單位獎金和工資。
(二)考核說明
1、消防管理工作是帶有法制性的管理工作,務必抓好管好,確保完好無損,處于備用狀態。
2、考核范圍:消防管理與設備管理范圍相同,如有遺漏,以安環部裁決為準。
3、考核均為20元/項,考核與當月獎金兌現,較為嚴重的按《消防法》追究責任。
第七章附則
一、嵩基水泥有限公司全體職工和凡在水泥廠范圍內的外來施工隊,臨時工及其他暫住人員,均執行本制度。
二、凡與以前有關規定不相符者,均以本制度為準。
三、本制度由生產調度室負責解釋。
什么是員工手冊
員工手冊”是企業規章制度、企業文化與企業戰略的濃縮,是企業內的“法律法規”,同時還起到了展示企業形象、傳播企業文化的作用。
它既覆蓋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各個方面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又因適應企業獨特個性的經營發展需要而彌補了規章制度制定上的一些疏漏。站在企業的角度,合法的“員工手冊”可以成為企業有效管理的“武器”;站在勞動者的角度,它是員工了解企業形象、認同企業文化的渠道,也是自己工作規范、行為規范的指南。特別是,在企業單方面解聘員工時,合法的“員工手冊”往往會成為有力的依據之一。
員工手冊都包含什么內容
1、企業歷史
在員工手冊中的企業歷史介紹雖然言語描述不需要過多,但是也需要簡短介紹企業的發展史,讓員工明白企業存在理由,客戶是誰,它在市場中的地位等等,為員工手冊定下基調,使每一位員工都對企業的過去、現狀和文化有深入的了解。同時,也讓員工了解他們究竟是在為誰工作。
2、職位體系和崗位編制圖
讓員工了解自己與哪些部門、哪些人員在打交道。可以為往后的工作過程少走彎路和節省時間,奠定基礎。
3、企業的政策
員工手冊是企業內部的人事制度管理規范,是員工的行為指南。因此,需要制定哪些行為員工是不可為的,哪些行為是允許的。
4、企業員工薪酬和福利津貼
薪酬:員工最關心的問題之一,應該是企業的薪酬結構,薪酬基準,薪資發放和業績評估方法等給予詳細的說明。福利津貼:員工手冊可以明確列明員工如何獲得休假時間以及如何安排休假。應該遵守哪些假期,員工又如何在假期工作時獲得補償等等,這些都需要詳細的列明出來。
員工手冊簽字有法律效應嗎
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員工手冊有向員工出示,一般在員工入職時給員工簽字,確認其已其手冊中的內容,此時,員工手冊相當于已向員工公示的勞動規章,是有法律效力的;
2、即使是給員工簽過字了,如果手冊中有對員工重大的不公平條款,法院或仲裁委也一般會否認這些條款的法律效力;
3、簽訂的員工手冊明顯有失公平的,應屬無效,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追回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發放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印刷文本,并讓員工簽字,說明已經收到并閱讀相關規章制度,且愿意遵守;
5、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是勞動關系的基石,可將其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一并由勞動者簽收與認可,公司也盡到了告知義務。
制定《員工手冊》時,應當遵守怎樣的規定
首先:員工手冊的規定要守法化,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在制定勞動合同完成后,一定要請公司的法務人員,對其內容進行核查,排除違法違規內容。
其次:員工手冊內容用語需要規范,例如“辭退”“除名”等內容,一旦發生法律糾紛,可能會被判定帶有一定貶低性,造成不必要的其他糾紛,這類用語,可以采用《勞動合同法》中的描述,即: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等詞匯最佳。其他詞匯也要盡量使用法律條文和規范用語。
第三:不要使用含糊用語。例如“嚴重失職”和“重大損害”等詞語,由于在最終發生法律糾紛時,這些詞語過于模糊,不利于企業方進行辯解,所以最好能夠將此類用語進行細分,避免出現此類問題。
第四:盡量民主化,由于《員工手冊》屬于企業內部管理使用,因此在制定過程中盡量民主化,與員工進行討論和對話來制定相關條款,雖然最終的制定權在企業,但是避免出現其他的法律糾紛。同時在制定完成后,對制定的《員工手冊》進行公示,如果有條件可以發送員工電子郵箱要求回復或采用簽字形式,確保員工對《員工手冊》已經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