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規章制度手冊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手冊
1.總則
1.1 制定目的
為使本公司員工更好地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守則,以便執行。
1.2 適用范圍:
凡經本公司所錄用的所有員工(含臨時工)、均須遵守本守則。
1.3 權責單位:
(1) HR部負責本守則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 總經理負責本守則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3) 由HR部門印制成冊、公司所有員工每人一冊。
1.4 說明
帶“_的如果違反一次公司將給一個警告,員工如果有三個警告將無條件離開公司。
2. 員工守則
2.1 儀容儀表規定
2.1.1 基本儀容儀表規定
我們愿意在辦公室創造一個職業化的工作環境。 我們要求在工作時間內 :
(1) 員工上班必須著裝整潔大方,不得有臟污。
(2) 男員工上班必須穿襯衫,打領帶,也可穿公司定制的服裝。
(3)不得穿拖鞋上班,皮鞋應搽干凈。
(4)男女員工上班均應將頭發梳理整齊。
2.2 基本行為舉止規定、
(1)上班應保持以下基本要求:
①形象:儀容端莊,熱情大方;
②談吐:溫文有禮,簡捷明快。
(2) 同事遇到困難時,任何員工均有責任及義務幫助解決困難,提供必要支援。
(3) 外出辦事的工作人員,進入辦事機構辦公室前,應先檢查自身儀容儀表,并適度敲門,待主人允許后方可進入;進入后應先使使用禮貌用語。
(4)公司工作人員在電話鈴響三聲之內應禮貌接聽。 接聽時必須標準的應答 :“您好 , TELIUDIS, 請 問 找 哪 位 ?”,若鄰座的同事不在座位上, 其他同事應為其接聽電話 ,并記錄下留言 。接打電話,應語調平緩、聲音柔和適度;不得大喊大叫,影響他人工作,也不可無精打采,影響公司形象;使用電話應長話短說,禁止電話聊天。
(5) 熱誠接待賓客,使用禮貌語言,守時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損國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6) 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垃圾;辦公場地、倉庫及其他禁煙區域嚴禁吸煙。
(7) 維持良好的公共秩序,文明用餐,保持用餐地點的清潔衛生。
(8) 每天工作完畢后,自覺進行崗位區域及設備的清潔、保養工作,自覺搞好辦公室的衛生工作。
(9) 使用衛生間后應隨手沖洗。
(10)愛護公物,力求節約,養成人離開后隨手關燈、電風扇、空調、水龍頭等的習慣。
(11)所有員工應自覺維護和發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言辭。
(12)所有員工應互敬互愛,和諧相處。
(13)不損人利已,不譏諷挖苦,不窺探他人隱私,不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議論他人。
(14)嚴禁拉幫結伙,濫用權力。
(15)嚴禁打架斗毆。
(16)嚴禁傳播小道消息,破壞團隊工作,散布對公司不利的謠言,擾亂人心。
2.3 工作紀律規定
2.3.1 基本行為舉止規定
(1)上班時必須將工作證正確佩戴于胸前。
(2)上下班須簽到,不允許代人簽到,上班必須準時,簽到時須按秩序排隊。
(3)外出時,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無論公務還是私事)。
(4)攜帶公司物品外出須辦理規定手續,發生丟失損害時照價賠償。
(5)來訪者只能在正常工作時間內, 由公司雇員陪伴, 進入公司的設施和機構, 任何例外情況都必須事先通過經理批準 。
(6)以上規定,前廳接待必須嚴格要求,公司所有員工應積極配合。
2.3.2 工作紀律規定
(1)上班時不得打游戲、聊天、喧嘩、追逐嬉戲、打瞌睡。
(2)不得處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3)不得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4)未經允許,不得在工作場所私自放音樂或“隨身聽”。
(5)工作時間禁止私人會客;工作會客應在會客廳或指定場所。
(6)工作時間不得喝酒(公務應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7)離開工作崗位時須防止干擾他人。
(8)必須盡忠職守,服從指揮安排,對上級工作安排有爭議時須以首選服從為前提,但可事后提出意見。
(9)會議途中,尊重主持人或發言人,不隨意插話、搶話,有事先舉手或以紙條傳遞。
(10)自覺維護工作環境衛生,各種物品擺放整齊。
(11)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種設備(含辦公設備,不得利用公司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儀器;指定操作者須依照操作規程操作,特別注意安全。
(12)下級應尊重上級,上級應關心下級,各種工作報告須依照管理層次逐級呈報,不得越級(特殊/緊急情況除外,但須于事后向直屬主管報備),當個人意見未獲采納前,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或上級指令,不得因個人意見阻撓組織動作。
(13)工作崗位服從上司安排,執行生產、工作任務時不得畏難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諉,遇臨時緊急任務,雖非工作時間內,經通知后應立即到場處理。
(14)下班前應關好門窗水電,將工作環境整理整齊清楚。
(15)嚴守公司機密,未經總經理許可并辦理登記手續,公司檔案文件資料不得讓外人員借閱;不得泄露公司各項計劃、議程、決定等。
(16)不得利用公物制作或唆使他人制作私人物品。
(17)不得利用職權貪污、受賄、行賄及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不得以公司公代關系,從事與集團公司無關事務;不得利用公司客戶資源或商情資料或本公司名義銷售非本公司的產品或從事其他買賣。
(18)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兼職或經營其他副業,更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本公司相同或類似之事業,一經發現公司將立即辭退,并且追究相關責任。
(19)工作態度應端正負責,事先計劃周詳,事中盡責盡力,事后不斷改善,不可陽奉陰違,敷衍搪塞。
(20)愛護企業的辦公、安全、環保、綠化等公共設施設備,
2.3.3 保密制度
(1)員工個人不得經營或投資與公司有關的事業,不得兼任公司以外任何職務。
(2)公司機密,公司未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不得泄露。
(3)公司財務報表、預算報告、人事檔案、工資性及勞務性收入資料、內部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不得泄露。
(4) 有關你的薪金的情況是保密的。 請勿將有關薪金的情況告訴他人或試圖詢問其它雇員的薪金情況,如你對你的薪金有何疑問,請向你的部門主管進行詢問。如果公司發現你不能將你的工資保密,而給公司管理層帶來不便。
(5) 雇員在工作中所接觸到的資料, 有些屬于公司的專有資料, 因此需要特 別的注意和小心。 對于標有“ 限定范圍 ”、 “ 僅供內部使用”、 或者“ 人事機密” 等字樣的專有資料 ,應當予以控制, 當不使用或工作日結束時, 必須將專有資料鎖進辦公桌、 檔案柜或者其它適宜的箱柜里。如果員工將專用資料泄密 ,將會根據泄密的大小給予處理。
(6) 公司的檔案或敏感資料,未經總經理或主管特別授權時,不得攜帶離開公司。
(7)本公司員工離開公司后,不得用公司的技術秘密(包括公司經營及特有的專利)為他人或自己服務,經發現將追究法律責任。
2.3.4辦公設備管理制度
(1)一切財產員工必須予以愛護,不得占為己有。如因員工原因造成的損壞或遺失,應按實際情況予以賠償。公司所指定給個人負責的財物,如筆記本電腦、傳呼機、手機等,均應小心保護,如有遺失或損壞,將由個人負責賠償。
(2)正確使用計算機、辦公設備和信息網絡設備,既實用又能提高效率,以保持公司競爭優勢 。信息資料和對設備運用自如的能力都是寶貴的資產, 并對公司的事業成功起著重大的作用。保護和恰當地使用這些資產是每個員工的職責。
公司向其雇員提供辦公系統設備以便能存儲信息,以直接促進服務的 業務。公司的機密資料將嚴格控制接觸范圍 。 公司允許使用這些設施和設備, 來交流思想和觀點 、意見等。 但這些記錄不得用于任何私人事務 , 并且要向全體員工開放 。公司的所有財物,包括計算機、 通訊設施、 文具用品均不許被私人用途使用,亦不得外借他人 。
(3) 公司員工在使用辦公軟件的時候必須按照公司所規定安裝使用,如果使用不合理的軟件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個人承擔。
員工手冊包括什么內容?
員工手冊包括以下內容:
1、總則:員工手冊的總則主要是介紹公司的發展歷程以及制定員工手冊的目的和宗旨,通常出現的內容是:為規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規定,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2、考勤管理規定:這項規定包括作息時間、考勤制度、遲到早退的處罰、曠工、病事假制度等。
3、福利制度:這項規定主要包括國家法定假日、帶薪年假、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社會保險等等福利。
4、薪酬制度:具體包括:員工薪酬構成分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績效工資幾部分。
5、考核規定:員工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晉升考核等,主要針對員工品德、能力、考勤及績效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查。
6、聘用及崗位管理:員工自進入公司之日起,行政人事部將為其建立人事檔案。
7、培訓制度。
8、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9、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和互聯網的使用。
10、保密制度。
11、獎懲制度。
員工手冊的重要性都有哪些?
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員工手冊有向員工出示,一般在員工入職時給員工簽字,確認其已其手冊中的內容,此時,員工手冊相當于已向員工公示的勞動規章,是有法律效力的;
2、即使是給員工簽過字了,如果手冊中有對員工重大的不公平條款,法院或仲裁委也一般會否認這些條款的法律效力;
3、簽訂的員工手冊明顯有失公平的,應屬無效,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追回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發放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印刷文本,并讓員工簽字,說明已經收到并閱讀相關規章制度,且愿意遵守;
5、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是勞動關系的基石,可將其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一并由勞動者簽收與認可,公司也盡到了告知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員工手冊一定要一式兩份嗎?
不需要。員工手冊作為全體員工的行為準則,需要配備每人一份,不需要一式兩份。
企業以違反【員工手冊】為由開除員工合法嗎?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嚴重違反企業制度,造成嚴重后果,企業可以與員工解除合同。
員工手冊就是企業制度,如果違反要視具體情框分別對待,不能違反就解除合同。企業應該在合同里注明,何種情況接觸合同。
下面是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企業惡意解除合同,你可以申請仲裁,要求賠償。
員工手冊都包含什么內容?
員工手冊必要內容一般包括:企業概況、企業文化、組織結構、人力資源制度、員工行為規范、崗位職責等。員工手冊的架構體系一般為:
一、前言部分,包括1、公司概況(總經理致辭、企業簡介、企業發展歷史、企業愿景);2、企業文化(企業精神、企業宗旨、企業理念);3、組織結構(組織結構、職能分配、部門簡介);
二、正文部分,包括1、員工日常行為規范(工作準則、行為規范、禮儀規范);2、企業制度(人力資源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財務制度);3、崗位職責(部門職責、關鍵崗位描述、各類工作流程);
三、附則部分,包括1、手冊說明(使用說明、保管要求、修改程序);2、手冊效力(制定依據、約束效力、異議處理);3、員工簽收(員工意見、簽收回執)。
員工手冊編寫原則
在編寫員工手冊的過程中,應遵守依法而行、權責平等、講求實際、不斷完善和公平、公正、公開五個原則。
1、依法而行:員工手冊的制定要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政條例
2、權責平等:員工手冊應充分體現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平等關系和權利義務的對等
3、講求實際:員工手冊要有實際的內容,體現企業的個性特點
4、不斷完善:員工手冊應該適時、不斷改進、不斷完善
5、公平、公正、公開:員工是企業的一員,企業的發展離不開全員參與,所以要廣泛征求大家的意見,對好的意見和建議要積極采納。
員工手冊制定注意事項
1、需走民主制訂程序;實務操作中可采取先由用人單位制訂一個草案,張貼在公示欄中,并盡量發送到有電子郵箱的員工,有網站的單位還應放在網上廣泛征求意見。在整理出修改意見相對集中的材料后由工會出面召集職工代表與單位協商確定。員工手冊正式制訂后每名員工簽字確認;
2、內容要合法。千萬不要以為走了民主程序并公示了的員工手冊就是有效的了,如果內容不合法則同樣對員工不發生效力;
3、用語應規范;
4、關鍵部分應細化;
5、明確用工前即簽訂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
6、不要將員工手冊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員工手冊如何生效
1、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符合下列嚴格的條件才能生效:
(1)規章制度的內容合法;
(2)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合法;
(3)規章制度制定后應向勞動者公示經過民主程序制定是規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條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員工手冊的法律性質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與員工手冊都具有法律效力,前提是內容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一般來說,員工手冊中記錄的都是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如果手冊內的內容沒有違反放律法規的規定,即使在職工看來有不利于員工的條款,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在編寫員工手冊的過程中,應遵守依法而行、權責平等、講求實際、不斷完善和公平、公正、公開五個原則。
1、 依法而行:員工手冊的制定要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政條例
2、 權責平等:員工手冊應充分體現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平等關系和權利義務的對等
3、 講求實際:員工手冊要有實際的內容,體現企業的個性特點
4、 不斷完善:員工手冊應該適時、不斷改進、不斷完善
5、 公平、公正、公開:員工是企業的一員,企業的發展離不開全員參與,所以要廣泛征求大家的意見,對好的意見和建議要積極采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一章 第四條 用人單位在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章 第四條 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這條規定確定了員工手冊的制定或修改有效,確定了三條原則:第一,需要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第二,是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第三,是已向勞動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