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銷員工手冊模板
財務報銷員工手冊模板
一、原則:
本著既有效節約、又要考慮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同時保證工作效率與公司形象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因公出差的員工。
三、差旅費標準:
(一)市區
1、員工中午因工作外出不能在公司就餐時,午餐補助5元/人。
2、市內交通費按月填報,經考勤等有關部門審核后報銷。
3、員工因公外出一般乘坐公交車、地鐵,實報實銷。
4、如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車時,應先請示,報銷時必須寫清楚起始地點及原因,由公司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二)短途
1、尋找客戶盡量乘坐公交車,如需乘坐出租車,費用控制在30元以內,憑票報銷。
2、拜訪客戶也應盡量乘公交車;如需乘坐出租車,費用控制在20元以內,憑票報銷。
3、拜訪客戶應有計劃性、連續性,盡量減少當日往返、重復路線。
(三)外地
1、員工出差實行包干制。即住宿、交通、膳食統一計算。標準如下:
1)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每天160元。若一人出差,沒有確定住宿標準,第一天首選公司規定的地方(如家),第二天另找就近合適的地方住宿。不產生住宿費的,午餐費、交通費給予補助10元。
2)省會城市及天津、重慶、青島、蘇州、無錫:每天100元。若一人出差,沒有確定住宿標準,第一天首選公司規定的地方(如家),第二天另找就近合適的地方住宿。不產生住宿費的,午餐費、交通費給予補助10元。
3)地級城市:每天80元。不產生住宿費的,午餐費、交通費給予補助10元。報銷單程出租車票。能當日回來的盡量回來住宿。
(遼寧省:朝陽、阜新、鐵嶺、撫順、本溪、遼陽、鞍山、丹東、營口、盤錦、錦州、葫蘆島;吉林省:吉林市、白城、松原、四平、遼源、通化、白山。)
4)縣級市(包括縣):每天60元。不產生住宿費的,午餐費、交通費給予補助10元。報銷單程出租車票。能當日回來的盡量回來住宿。
(遼寧省:新民、瓦房店、普蘭店、莊河、北票、凌源、調兵山、開原、燈塔、海城、鳳城、東港、大石橋、蓋州、凌海、北寧、興城;吉林省:德惠、九臺、榆樹、磐石、蛟河、樺甸、舒蘭、洮南、大安、雙遼、公主嶺、梅河口、集安、臨江、延吉、圖們、敦化、琿春、龍井、和龍)
5)出差至設有固定住宿酒店的城市,必須住在固定住宿酒店(如有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入住該酒店,應尋找與其價格相仿的其它酒店);出差至無固定住宿酒店的城市應該就近尋找合理的住處,作為固定的住宿地點。
6)員工報銷時盡量提供車票、餐票等,住宿票必須提供。
7)包干費用的計算時間以24小時為一天。
不夠12小時,不享受補貼;
超過12小時不夠20小時按半天計算;
超過20小時按一天計算(以產生住宿為標準)。
2、員工出差可乘坐火車、長途汽車、輪船(包括三等艙、四等艙票)。沒有批示不得乘坐軟臥、飛機。乘坐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購硬臥車票(夜間特殊)。
3、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客戶時,需經主管領導核準,費用標準需跟領導請示,在此范圍內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開支,均由個人自理。
5、特殊情況特殊申請。
(四) 公司出車
1、當日出差能夠往返:午餐補助10元/人,憑票報銷。
2、當日不能夠往返:逐額減去短途交通費10元。
3、司機費用報銷:隨車輛使用部門申報。省內三人以上出差盡量派車。
(五) 參加培訓
1、國外工廠
1)博世揚州培訓:(根據其規定標準執行)
住宿地點:福客都;
住宿費用:淡季:54元/人,旺季:69元/人(人員搭配分擔);
餐費補助:20元/人,憑票報銷。
2)博世無錫RBCD培訓:
住宿地點:宜必斯;
住宿費用:155元/人,憑票報銷;
餐費補助:早、晚餐補助20元/人,憑票報銷;
車費補助:短途車費早25元、晚上乘公交,憑票報銷。
3)蓋瑞特培訓:
住宿地點及費用:按照其住宿規定標準執行;
餐費補助:40元/人,憑票報銷。
4)德爾福等國外企業培訓按出差標準執行。
2、國內工廠:按照各工廠的標準執行,憑票報銷。
1)成都威特:
住宿地點:成飛賓館;
住宿費用:30元/人(三人間);
餐費補助:20元/人。
(六) 參加會議
1、會議主辦方承擔當日餐費的,不予餐費補助;
2、會議不負責當日餐食的每日補助20元/人(包括往返路程)。
(七) 現場服務
1、主機廠有特殊要求:按其要求執行;
2、主機廠無特殊要求:按照正常出差標準執行。
(八)BDP現場培訓服務
按照正常出差標準執行。
(九)分部間的培訓及辦公
1、分部有住宿能力:住在分部提供的宿舍。
2、分部無住宿能力:按出差標準執行(不包括餐費 補貼)。
3、餐費:所有人員用餐均在當地分部解決。
四、出差及報銷流程
1、員工因公出差,需事前填寫《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出差;
2、如因事情緊急而未能事前申請,須事前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待返回公司后,立即補辦手續;
3、員工出差費用報銷的程序如下:
1) 出差申請:詳細填寫《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預支費用:憑總經理批準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費用報銷:
出差人應在返回后3日內應逐項詳細填寫《出差旅費報銷單》,至財務部報銷。
《出差旅費報銷單》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款。
員工手冊包括什么內容?
員工手冊包括以下內容:
1、總則:員工手冊的總則主要是介紹公司的發展歷程以及制定員工手冊的目的和宗旨,通常出現的內容是:為規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規定,本公司各級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2、考勤管理規定:這項規定包括作息時間、考勤制度、遲到早退的處罰、曠工、病事假制度等。
3、福利制度:這項規定主要包括國家法定假日、帶薪年假、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社會保險等等福利。
4、薪酬制度:具體包括:員工薪酬構成分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績效工資幾部分。
5、考核規定:員工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晉升考核等,主要針對員工品德、能力、考勤及績效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查。
6、聘用及崗位管理:員工自進入公司之日起,行政人事部將為其建立人事檔案。
7、培訓制度。
8、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9、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和互聯網的使用。
10、保密制度。
11、獎懲制度。
員工手冊的重要性都有哪些?
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員工手冊有向員工出示,一般在員工入職時給員工簽字,確認其已其手冊中的內容,此時,員工手冊相當于已向員工公示的勞動規章,是有法律效力的;
2、即使是給員工簽過字了,如果手冊中有對員工重大的不公平條款,法院或仲裁委也一般會否認這些條款的法律效力;
3、簽訂的員工手冊明顯有失公平的,應屬無效,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追回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發放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印刷文本,并讓員工簽字,說明已經收到并閱讀相關規章制度,且愿意遵守;
5、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是勞動關系的基石,可將其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一并由勞動者簽收與認可,公司也盡到了告知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員工手冊一定要一式兩份嗎?
不需要。員工手冊作為全體員工的行為準則,需要配備每人一份,不需要一式兩份。
企業以違反【員工手冊】為由開除員工合法嗎?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嚴重違反企業制度,造成嚴重后果,企業可以與員工解除合同。
員工手冊就是企業制度,如果違反要視具體情框分別對待,不能違反就解除合同。企業應該在合同里注明,何種情況接觸合同。
下面是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企業惡意解除合同,你可以申請仲裁,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