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新員工工作流程手冊
部門新員工工作流程手冊
一、目的
將新員工順利導入現有的組織結構和公司文化氛圍之中,消除對新環境的陌生感,使其盡快進入工作角色。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員工入職管理
三、入職工作流程
3.1入職前
公司招聘負責人辦理事項:
3.1.1將錄用通知發給被錄用人員、錄用部門負責人、人事手續辦理人;
3.1.2將新員工提交資料和證件簽字確認后給到錄用部門負責人;
3.1.3將員工面試評估意見移交人事手續辦理人;
3.2報到
3.2.1入職手續辦理:
3.2.1.1檢查新員工提交的證件,審核無誤后,將原件返還員工;結合員工提交資料和證件辦理入職手續;與新員工溝通確認人事檔案、社保申繳事宜;
3.2.1.2新員工辦理事項:
體檢:新員工入職時要持有三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如無者,需到公司指定地點進行常規體檢,體檢合格方可辦理入職;
新員工提交以下證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彩色一寸照片3張;個人電子簡歷;本人3個月以內的健康體檢表(必須包括肝功能、兩對半檢查);與前一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注:如原單位不能開具離職證明的,需填寫《承諾書》)。
3.2.2入職手續審核確認:
3.2.2.1以上入職手續辦理完畢,需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對入職資料進行審核;
3.2.2.2與新員工簽署《勞動合同》;
3.2.2.3與新員工和部門負責人溝通,確定新員工到崗時間;
3.2.2.4為新員工發新員工報告通知郵件與員工考勤卡,并做好簽收工作;
3.2.2.5向員工報到部門發新員工報到通知。
3.2.3部門報到
3.2.3.1介紹公司管理層;引領新員工到部門報到,并將其介紹給部門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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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2-HR-002
3.2.3.2到崗部門需辦理事項:
由綜合管理部人員帶領新員工熟悉公司各部門,并作介紹認識;由新員工直接上級向新員工介紹其崗位職責與工作說明;部門負責人在例會上向大家介紹新員工并表示歡迎。
3.3入職后待辦事項
3.3.1職責分工:
3.3.1.1檢查公司提交的新入職員工資料是否符合公司入職要求;準確并及時的將新入職員工基礎信息錄入公司人力資源信息庫,并建立員工個人檔案;為確保新員工工資的及時發放,員工入職資料需最遲在次月3號前提交完畢。
3.3.2新員工入職培訓:
綜合管理部將組織新員工入職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介紹、公司企業文化、公司各項制度及各部門職能與關系等方面的培訓,具體安排需及時關注公司內部郵箱。
3.3.3入職滿月跟進:
按公司規定,新員工入職后要通過公司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需做以下工作:
3.3.3.1試用期的前兩個月,員工每月需填寫一份新員工試用月度報告,由人事手續辦理人對其進行跟進,其主要目的是了解其直接經理對其工作的評價、員工對工作、直接上級、公司等各方面的看法等,人事手續辦理人需將每月填寫完畢的報告表提交綜合管理部負責人;
3.3.3.2對無故不提交新員工試用月度報告的員工,不予辦理轉正。(轉正手續辦理具體見員工轉正管理制度)
四、附則
4.1本制度既是綜合管理部招聘錄用的基本工作規范,又是公司人員招聘錄用的基本工作準則。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生效。
4.2本制定由綜合管理部制訂或修改,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
員工手冊都包含什么內容?
員工手冊必要內容一般包括:企業概況、企業文化、組織結構、人力資源制度、員工行為規范、崗位職責等。員工手冊的架構體系一般為:
一、前言部分,包括1、公司概況(總經理致辭、企業簡介、企業發展歷史、企業愿景);2、企業文化(企業精神、企業宗旨、企業理念);3、組織結構(組織結構、職能分配、部門簡介);
二、正文部分,包括1、員工日常行為規范(工作準則、行為規范、禮儀規范);2、企業制度(人力資源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財務制度);3、崗位職責(部門職責、關鍵崗位描述、各類工作流程);
三、附則部分,包括1、手冊說明(使用說明、保管要求、修改程序);2、手冊效力(制定依據、約束效力、異議處理);3、員工簽收(員工意見、簽收回執)。
員工手冊編寫原則
在編寫員工手冊的過程中,應遵守依法而行、權責平等、講求實際、不斷完善和公平、公正、公開五個原則。
1、依法而行:員工手冊的制定要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政條例
2、權責平等:員工手冊應充分體現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平等關系和權利義務的對等
3、講求實際:員工手冊要有實際的內容,體現企業的個性特點
4、不斷完善:員工手冊應該適時、不斷改進、不斷完善
5、公平、公正、公開:員工是企業的一員,企業的發展離不開全員參與,所以要廣泛征求大家的意見,對好的意見和建議要積極采納。
員工手冊制定注意事項
1、需走民主制訂程序;實務操作中可采取先由用人單位制訂一個草案,張貼在公示欄中,并盡量發送到有電子郵箱的員工,有網站的單位還應放在網上廣泛征求意見。在整理出修改意見相對集中的材料后由工會出面召集職工代表與單位協商確定。員工手冊正式制訂后每名員工簽字確認;
2、內容要合法。千萬不要以為走了民主程序并公示了的員工手冊就是有效的了,如果內容不合法則同樣對員工不發生效力;
3、用語應規范;
4、關鍵部分應細化;
5、明確用工前即簽訂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
6、不要將員工手冊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員工手冊如何生效
1、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符合下列嚴格的條件才能生效:
(1)規章制度的內容合法;
(2)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合法;
(3)規章制度制定后應向勞動者公示經過民主程序制定是規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條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員工手冊的法律性質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與員工手冊都具有法律效力,前提是內容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一般來說,員工手冊中記錄的都是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如果手冊內的內容沒有違反放律法規的規定,即使在職工看來有不利于員工的條款,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在編寫員工手冊的過程中,應遵守依法而行、權責平等、講求實際、不斷完善和公平、公正、公開五個原則。
1、 依法而行:員工手冊的制定要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政條例
2、 權責平等:員工手冊應充分體現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平等關系和權利義務的對等
3、 講求實際:員工手冊要有實際的內容,體現企業的個性特點
4、 不斷完善:員工手冊應該適時、不斷改進、不斷完善
5、 公平、公正、公開:員工是企業的一員,企業的發展離不開全員參與,所以要廣泛征求大家的意見,對好的意見和建議要積極采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一章 第四條 用人單位在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章 第四條 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這條規定確定了員工手冊的制定或修改有效,確定了三條原則:第一,需要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第二,是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第三,是已向勞動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