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
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試用期應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來協商并約定,不得又用人單位單方面強行規定。今天小編整理了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供大家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在試用期員工辭退原則上是不需要補償的,但是如果是用人單位有過錯的就需要對被辭退的勞動者支付相應的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試用期的注意事項
1、同一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且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不能把試用期計算在勞動合同以外,即試用期滿后才,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試用期適用于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后改變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對工作崗位沒有發生變化的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續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改變工種的,可以重新約定試用期,不改變工種的,不再約定試用。
4、同時企業給員工調換崗位不能再設試用期。
5、試用期不得延長。勞動者對用人單位不滿意或認為不適合工作,可以,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發現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能延長試用期繼續進行考察。
試用期內被裁員怎么要求補償
試用期內被裁員應當要求公司給予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種情形下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試用期不交社保離職時能要求賠償嗎
試用期不交社保,若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幾個月
1、《勞動法》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