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文憑能不能考公務員
高中文憑能不能考公務員?參加公務員考試,報考職位分兩大類,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類別中的一個部門或單位進行報考。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高中文憑能不能考公務員,供大家參考!
高中文憑能不能考公務員
一、高中畢業學歷一般不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要求的最低學歷為大專及以上。
二、可以考的,但是職位不多,你可以考省考,國考的話一般對學歷要求的比較多,但是省考有一些職位高中可以,只要你有豐富的經驗,但是職位很少,一般地方也比較偏遠就看你愿不愿意去,有時候考公務員也看的是運氣
三、高中、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的都可以考,但是職位并不多,一般分布在艱苦邊遠地區基層。
大家都知道,近年來,不論是國考還是各省的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中對于學歷的要求基本上都是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國考是沒有機會了,但是省考還是有機會的。
自從《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出臺后,一個最重要的信息是,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錄的門檻降低了,從原來最低大專以上降為最低高中、中專,報考鄉鎮機關可不限專業。
國家和自治區扶貧開發重點縣、執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政策縣和少數民族自治縣、民族鄉(以下簡稱“艱苦邊遠地區”)的鄉鎮的部分職位,可放寬到高中、中專學歷。
報考定向村(社區)“兩委”成員招錄職位的人員中,屬建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居委會)主任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學歷放寬到高中、中專。高中、中專及大專學歷和非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報考人員,其生源地或戶籍必須為廣西。
_年各省公務員招錄公告也正在陸續發布中,從公告里看到,部分省份在招錄公務員上,對于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招錄也放寬至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建議考生查查本省公告。
國家公務員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05月28日至1998年05月28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05月28日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應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上服務期滿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考公務員的文憑是什么
國考學歷要求為:考生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即可以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了。
所謂國家承認的學歷是指考生的學歷證書在學信網上可以查詢的到。也就意味著考生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教育取得的相應學歷也可以報考。
考生只取得了學歷證書也是可以報考的,查看職位表,考生可以看到“學位”一欄的要求除了有“博士、碩士、學士”外,還有“無要求”,因此,考生沒有學位證書還是可以報考的,只是招考職位可以選擇的空間會很小。
公務員好考嗎
公務員考試不好考,出了報考人數眾多,還體現在題型的不可預測性,公務員考試包括行政能力測試和申論,每年的公務員考試題基本上不重復,復習起來難度比較大一點,很多問題我們聞所未聞,所以就造成了一到考試就蒙的情況。由此可見,復習的范圍需要擴大一點,很多知識點在于平時的積累,書本上有可能沒有,畢竟公務人員需要的是扎實的理論,還有能把理論應用到實踐中去的能力。
公務員是什么
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于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