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住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
1.購買、新蓋、翻建、大修自住住所的;
2.離休、退休的;
3.徹底損失工作條件,并與單位停止工作合作的;
4.出境久居;
5.歸還購房房貸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薪酬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的;
7.與單位停止工作合作,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戶籍員工與單位停止工作合作,不在本市就業且脫離本市的;
9.員工享用鄉鎮最低日子保證的;
10.員工部分損失工作條件,并形成日子嚴重困難的;
11.員工因自己及其愛人、爸爸媽媽、子女出現勞作社保部分規則的特別病癥,形成家庭日子嚴重困難的。
員工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存款余額的,地點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員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所公積金處理中心請求提取住所公積金。住所公積金處理中心應當自受理請求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許不準提取的決議,并通告請求人;準予提取的,由受托付銀行處理付出手續。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后,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銀行付款確認后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什么是住房公積金取出流程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這里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長齊驥表示,住建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
領取公積金的材料
拿公積金需要以下材料:
1.購房合同或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2.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所屬單位開具的公積金提取證明;
4.公積金卡原件及復印件;
5.其他材料。
公積金提取可以代辦嗎
1.若本人因故不能親自提取公積金,也可以找人代辦。所需材料及流程如下: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托辦理的需要提供: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_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
(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
3.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外省市戶口本或戶籍證明、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4.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集中封存的提供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