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的反對力量很重要
導語:越來越多的公司也開始認識到,反對力量與一定范圍內的矛盾是合理而至關重要的。
我們知道,反對意見是創作過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有時候,反對本身也可以是一個創造性的行為。除了一些常見的策略如Com-munity Toolbox所歸納的“轉移,拖延,拒絕,折扣,欺騙,分裂,讓步,抹黑,破壞,承諾”,它同樣可以是技藝和藝術本身——無論是 Shepard Fairey的街頭涂鴉還是諷刺Mitt Romney 競選的維恩圖。
Make Shift雜志的編輯Steve Daniels在最近的文章中指出,反抗的實質正在發生變化。案例研究,不論是“占領華爾街”還是在太子港發生的社區運動都表明,社會技術和個人匠心的融合正在產生一系列的新工具、新技術、新做法和技能,迸發出自己的吶喊。而這些反過來又驅動那些反對、反抗運動維持在一個更為合理的狀態中。
商業世界中,充滿創造性的顛覆性行為比比皆是,從產品的獨創性改造到Beck以樂譜的形式來發布新專輯,無不如此。延伸開去,所有的產品改造、公眾集資,包括The Glint 、Rainbow Mansion、紀念品工廠等“創新社區”,都可以被看作是商業領域的反對型創新。
這些趨勢,都讓我開始關注公司內的創新型的反對力量,以及被嚴格控制在公司規章內的員工行為。員工幫派,違反流程,不服指令,隱蔽的破壞,公開的沖突,這些都是適當的、合法的、有效的方法嗎?當反對力量威脅一個組織的核心甚至讓組織不再是組織之前,一個組織能承受多大的反抗?最重要的是,為什么培養創新型的反對力量,反而是有利于公司的?
管理大師Roger Martin在The Opposable Mind 一書中認為,包容反對意見的能力是衡量商業領袖的重要標準。抑或援引 F. Scott Fitzgerald的話,“一流的大腦能夠同時容納兩種相互矛盾對立的思想,而并行不悖。”如果快節奏真的是我們這個復雜社會的標志,而這個社會所需要的解決方案都是復雜而持續變化的,因此,David Brooks在其最近刊發在New York Times的一篇關于奧運會的專欄中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公司內創新型的反對力量只不過是另一種有形的體現形式。擁有一個強大和自組織的內部反對力量,公司可以涵蓋整個體現形式的緯度,并可以讓公司自身意識到多樣化的力量。通過這種微妙的平衡,公司能夠更好地增強力量,擴充實力,并最大程度地挖掘其潛力。
同樣,我們可以看到,在任何一個組織中,只基于現狀思考的成員往往占據了絕大多數,他們的力量往往會導致組織陷于墨守成規的泥潭中。而那些對現狀不滿的人往往能容易看清未來。這一點也同樣適用于招聘中。許多領導者,尤其是具備遠見性的領導者,傾向于聘請“革命特工”——靈感十足,隨時準備著撕破陳腐的規章加于身上的枷鎖,為公司組織帶來新鮮空氣。
以 Ashoka Changemakers為例:這是一個全球性的社會創新網絡,和其他很多機構一樣,他們推崇“體制內部創業”,目的是幫助不滿于現狀的員工們找到最適合當前環境的方法與工具,更有效地在組織內實現自己的想法。同時,他們也希望能提高企業決策層們對體制內部創業的無窮潛力的關注。
越來越多的公司也開始認識到,反對力量與一定范圍內的矛盾是合理而至關重要的。有些公司甚至還專門設定了內部的顛覆性創新部門,以推動內部的激進變革。同時,企業也可以引入第三方的新鮮血液——專業咨詢機構,授權讓他們去打破組織內的陳規陋習,祛除員工們盲從大流、缺乏遠見的風氣。但需要說明的是,外部的干預力量會帶來積極的改變,但這些改變有可能難以成為長遠的公司文化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