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用途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用途?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前身是國家司法考試。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下面小編帶來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用途,供大家參考!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用途
司法證書其實就是法律職業資格證,由證書持有人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表明已取得初任法官或檢察官或律師的任職資格,可以申請從事法律事務的相關工作。
該證書同時也是可以在其他行業的單位或組織從事法律專業工作的有效證明。比如企業或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等法律專業的崗位,還有基層的法律工作者等技術型的崗位。
符合相關條件,經國家司法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的人員,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國家對證書的申請、領取、補發、更換都有明確規定。同時具備該證書也是在其他行業中從事法律事務、法律專業工作的有效任職資格憑證。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含金量
從報考條件說一說
_年4月29日法考改革,改革后報考條件更加嚴格,門檻更高,改革以后最大的變化就是學歷方面:
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從每年全國通過率說一說
截至目前有96萬余人通過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司法考試的通過率前幾年只有7%左右,這些年有所提高,也只是在10%-15%左右。通過率及低。
并且,這個證書還是終身有效的,只要通過,不僅能走上神圣的法治道路,而且意味著拿到了“鐵飯碗”。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就業方向
1、進入司法機關成為公務員:通過法考可以從事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等工作,今年司法考試大改革,在原有人群范圍的基礎上新增加了法律顧問、仲裁員以及政府部門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等人員也要通過司法考試才有資格上崗。考公務員對于法律人來說未來更有優勢。法治政府的形成,必然需要一支具備法治思維的公務員隊伍和領導梯隊。這方面的相應崗位也會適時設置,此外對法治素養的要求也會滲透到其他行政類崗位。體制內途徑對于有此追求的法律人來說,還是值得一試的。
2、律師:從事律師的占了絕大多數,在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之后,可以到律所申請實習并提交相關材料,實習滿1年并且要參加律管部門組織的答辯與培訓。答辯通過即可拿到律師執業證。這一行更注重經驗和實務能力,真正能做到高端的律師必然是個多面手。走刑辯路線容易出名,但風險也高,也更累,尤其是接外地案子;走上市公司運作、并購重組以及知識產權方向,則更容易在短短數年間實現財富高速積累。
3、公司的法務人員:公司的法務人員主要是為公司提供提供經常性法律服務,比如就公司涉及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協助有關業務部門對有關經營或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等,也是一個比較不錯的選擇。
4、法考培訓機構:在法考機構擔任教研老師也是一種很好的選擇,把你通過法考的經驗分享給更多的人,用你儲備的知識服務于更多想通過法考的人,同時也可以在工作中繼續深入學習,未來可以向法考講師的方向發展,甚至還可以自己創立培訓機構。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_年4月28日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電子證件照片: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上述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辦法》實施前入學的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年度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