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授粉的作用在國外特別是發達國家和地區較為重視、應用較多,并取得了顯著社會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
美國 對蜜蜂授粉最為重視,應用得最好。近十幾年來蜜蜂授粉工作得到迅速的發展,已形成了專業化和產業化,養蜂者已將授粉收入列為養蜂的一項經濟來源。美國現有400多萬群蜜蜂,農場和果園每年約租用100萬群,為100多種農作物授粉,每箱蜜蜂的租金約為20~35美元。例如加利福尼亞州,該州幾十萬群蜜蜂中有一半以上被莊園主租去為作物授粉,授粉蜂群的租金收入約有2500多萬美元,占養蜂總收入4200多萬美元的60%。美國每年利用蜜蜂授粉使農作物增產的價值將近200億美元。 為了保護養蜂業,充分發揮蜜蜂授粉的增產作用,美國在20世紀70年代,法律就規定因施用化學農藥造成蜜蜂中毒死亡的,施藥者每群蜂要賠償20美元。 美國農業部的農業研究中心1994年決定,在國家5個重點研究室中的2個實驗室專門研究蜜蜂授粉與殺蟲劑對蜜蜂的影響,解決溫室作物授粉、野生授粉蜂種的人工飼養和周年繁殖技術以及授粉蜂種的運輸技術等問題。 德國 全國僅果樹1項,每年就投入30萬群蜜蜂授粉。 法國 在1970年大約就有20萬群蜜蜂給農作物授粉,主要應用在果樹和油萊上,發展很快,每群蜜蜂的租金為30法郎,蜜蜂授粉使農業增產的總價值為500萬法郎。 意大利 果農租蜜蜂為果樹授粉很普遍。果園農場租用蜜蜂授粉,每箱蜜蜂1個花期獲得2500~3000里拉報酬。 羅馬尼亞 全國約有100萬群蜜蜂,政府為了保證養蜂業能為農業提供足夠的授粉蜂群,頒布了相關法令支持養蜂。國家對養蜂業免收稅、禁止在授粉作物開花期間噴灑農藥、養蜂實行國家保險制度、養蜂飼料用糖由國家按低于市價10%的價格供應、購買蜂機具國家給予貸款或預付40%的蜂產品貨款,以及在授粉季節主管部門積極組織所有的蜂群為農作物授粉,并且規定凡為農作物授粉的蜂群由農業受益單位免費運輸,并付給一定經濟補助。 保加利亞 從1966年起,國家對蜜蜂為農作物授粉不收運輸費,積極鼓勵養蜂者為果樹、向日葵、苜蓿等作物授粉。有的部門還與養蜂者簽訂合同,每年定期去該地放蜂授粉。1970年國家規定,蜜蜂為果園授粉,每群可得5~10列瓦報酬,轉運費用支出全部由果園承擔。 日本 在1955年頒布的《日本振興養蜂法》就明確提出利用蜜蜂為農作物授粉,提高農作物的產量,增加收入。1984年,全國出租用于草莓授粉的蜜蜂就有74300群,用于溫室甜瓜授粉的有17200群,為果樹授粉的有20700群,為其它溫室外作物授粉的有2360 群。目前,日本出租用于授粉的蜂群有10萬余群,幾乎占總蜂群數的一半。用于出租的蜂群都是帶有產卵王的分蜂群,群勢約4~6框,每箱蜂租賃費用約為1.1~1.5萬日元,租用時間大約為3個月,在租用期間,養蜂者負責經常管理蜂群。 前蘇聯 世界上蜜蜂數量最多的國家,約800萬群蜜蜂,早在1931年全蘇列寧農業科學院養蜂研究所就把蜜蜂授粉作為農作物增產的一項措施,研究如何提高蜜蜂授粉效率等問題,曾組織200多個國營農場進行授粉增產試驗,許多大型國營農場和集體農莊都建起了養蜂場,一般飼養500~800群蜜蜂,專門為自己農場農作物授粉。此外,養蜂場還出租蜂群為其他地區的農場農作物授粉,每群蜂的租金依作物或果樹品種不同而異。據全蘇列寧農業科學院有關專家的計算,蜜蜂為農作物和果樹等授粉,每年可使農產品的收入增加約20億盧布,比養蜂直接獲得的收人多8~10倍。 捷克和斯洛伐克 大約有蜜蜂110萬群,全國有組織蜜蜂為農作物授粉的協調系統,每群蜂為一定的作物授粉,可獲報酬72~80克隆。 印度 早在1905年就成立農業科學院昆蟲研究所蜜蜂及授粉研究室外,從事印度蜂育種及飼養技術研究,并研究印度蜂對農作物的授粉作用。全國人工飼養的印度蜂約200萬群左右,蜂產品產值約為2000萬盧比。而養蜂為農作物授粉及森林樹木制種方面,收益超過2億盧比。 波蘭 全國大約有250萬群蜜蜂。高等學校蜂學系的蜜源植物與授粉研究室負責蜜蜂授粉的研究。農場和果園為了增加作物和果樹的產量,必要時需向養蜂者租賃蜜蜂授粉。果樹授粉,一群蜜蜂授粉時間為15 d,租賃費相當于8 kg蜂蜜的價值;紅三葉草授粉,租賃費相當于6 kg蜂蜜的價值;苜蓿、蕎麥授粉,租賃費相當于4 kg蜂蜜的價值。 加拿大 全國有60多萬群蜜蜂,為農作物授粉的效益相當可觀,僅安大略省的蜂群每年為農作物授粉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就達6500萬加元,生產3500 t蜂蜜。據統計,直接或間接依賴授粉的農產品價值,全國約為120億加元,全年收獲的蜂蜜和蜂蠟的價值還不到6000萬加元。
美國 對蜜蜂授粉最為重視,應用得最好。近十幾年來蜜蜂授粉工作得到迅速的發展,已形成了專業化和產業化,養蜂者已將授粉收入列為養蜂的一項經濟來源。美國現有400多萬群蜜蜂,農場和果園每年約租用100萬群,為100多種農作物授粉,每箱蜜蜂的租金約為20~35美元。例如加利福尼亞州,該州幾十萬群蜜蜂中有一半以上被莊園主租去為作物授粉,授粉蜂群的租金收入約有2500多萬美元,占養蜂總收入4200多萬美元的60%。美國每年利用蜜蜂授粉使農作物增產的價值將近200億美元。 為了保護養蜂業,充分發揮蜜蜂授粉的增產作用,美國在20世紀70年代,法律就規定因施用化學農藥造成蜜蜂中毒死亡的,施藥者每群蜂要賠償20美元。 美國農業部的農業研究中心1994年決定,在國家5個重點研究室中的2個實驗室專門研究蜜蜂授粉與殺蟲劑對蜜蜂的影響,解決溫室作物授粉、野生授粉蜂種的人工飼養和周年繁殖技術以及授粉蜂種的運輸技術等問題。 德國 全國僅果樹1項,每年就投入30萬群蜜蜂授粉。 法國 在1970年大約就有20萬群蜜蜂給農作物授粉,主要應用在果樹和油萊上,發展很快,每群蜜蜂的租金為30法郎,蜜蜂授粉使農業增產的總價值為500萬法郎。 意大利 果農租蜜蜂為果樹授粉很普遍。果園農場租用蜜蜂授粉,每箱蜜蜂1個花期獲得2500~3000里拉報酬。 羅馬尼亞 全國約有100萬群蜜蜂,政府為了保證養蜂業能為農業提供足夠的授粉蜂群,頒布了相關法令支持養蜂。國家對養蜂業免收稅、禁止在授粉作物開花期間噴灑農藥、養蜂實行國家保險制度、養蜂飼料用糖由國家按低于市價10%的價格供應、購買蜂機具國家給予貸款或預付40%的蜂產品貨款,以及在授粉季節主管部門積極組織所有的蜂群為農作物授粉,并且規定凡為農作物授粉的蜂群由農業受益單位免費運輸,并付給一定經濟補助。 保加利亞 從1966年起,國家對蜜蜂為農作物授粉不收運輸費,積極鼓勵養蜂者為果樹、向日葵、苜蓿等作物授粉。有的部門還與養蜂者簽訂合同,每年定期去該地放蜂授粉。1970年國家規定,蜜蜂為果園授粉,每群可得5~10列瓦報酬,轉運費用支出全部由果園承擔。 日本 在1955年頒布的《日本振興養蜂法》就明確提出利用蜜蜂為農作物授粉,提高農作物的產量,增加收入。1984年,全國出租用于草莓授粉的蜜蜂就有74300群,用于溫室甜瓜授粉的有17200群,為果樹授粉的有20700群,為其它溫室外作物授粉的有2360 群。目前,日本出租用于授粉的蜂群有10萬余群,幾乎占總蜂群數的一半。用于出租的蜂群都是帶有產卵王的分蜂群,群勢約4~6框,每箱蜂租賃費用約為1.1~1.5萬日元,租用時間大約為3個月,在租用期間,養蜂者負責經常管理蜂群。 前蘇聯 世界上蜜蜂數量最多的國家,約800萬群蜜蜂,早在1931年全蘇列寧農業科學院養蜂研究所就把蜜蜂授粉作為農作物增產的一項措施,研究如何提高蜜蜂授粉效率等問題,曾組織200多個國營農場進行授粉增產試驗,許多大型國營農場和集體農莊都建起了養蜂場,一般飼養500~800群蜜蜂,專門為自己農場農作物授粉。此外,養蜂場還出租蜂群為其他地區的農場農作物授粉,每群蜂的租金依作物或果樹品種不同而異。據全蘇列寧農業科學院有關專家的計算,蜜蜂為農作物和果樹等授粉,每年可使農產品的收入增加約20億盧布,比養蜂直接獲得的收人多8~10倍。 捷克和斯洛伐克 大約有蜜蜂110萬群,全國有組織蜜蜂為農作物授粉的協調系統,每群蜂為一定的作物授粉,可獲報酬72~80克隆。 印度 早在1905年就成立農業科學院昆蟲研究所蜜蜂及授粉研究室外,從事印度蜂育種及飼養技術研究,并研究印度蜂對農作物的授粉作用。全國人工飼養的印度蜂約200萬群左右,蜂產品產值約為2000萬盧比。而養蜂為農作物授粉及森林樹木制種方面,收益超過2億盧比。 波蘭 全國大約有250萬群蜜蜂。高等學校蜂學系的蜜源植物與授粉研究室負責蜜蜂授粉的研究。農場和果園為了增加作物和果樹的產量,必要時需向養蜂者租賃蜜蜂授粉。果樹授粉,一群蜜蜂授粉時間為15 d,租賃費相當于8 kg蜂蜜的價值;紅三葉草授粉,租賃費相當于6 kg蜂蜜的價值;苜蓿、蕎麥授粉,租賃費相當于4 kg蜂蜜的價值。 加拿大 全國有60多萬群蜜蜂,為農作物授粉的效益相當可觀,僅安大略省的蜂群每年為農作物授粉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就達6500萬加元,生產3500 t蜂蜜。據統計,直接或間接依賴授粉的農產品價值,全國約為120億加元,全年收獲的蜂蜜和蜂蠟的價值還不到6000萬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