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王漿》強制性國家標準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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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9697-2008《蜂王漿》已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于2009年1月1日實施。新版標準與2005版標準相比較,有三個重要改動。第一、由推薦性標準改為強制性標準,把等級劃分和感官、理化、安全衛生、真實性要求作為強制性條文;第二,調整了蛋白質的含量界限和10-羥基-2-癸烯酸的等級差別;第三,修改了蜂王漿的定義。
新版標準給出的蜂王漿定義是:工蜂咽下腺和上顎腺分泌的,主要用于飼喂蜂王和蜂幼蟲的乳白色、淡黃色或淺橙色漿狀物質。
新版標準對蜂王漿的感官要求是:
色澤:無論是粘漿狀態還是冰凍狀態,都應是乳白色,淡黃色或淺橙色,有光澤。冰凍狀態時還有冰晶的光澤。
氣味:粘漿狀態時,應有類似花蜜或花粉的香味和辛香味。氣味純正,不得有發酵、酸敗氣味。
滋味和口感:粘漿狀態時,有明顯的酸、澀、辛辣和甜味感,上顎和咽喉有刺激感。咽下或吐出后,咽喉刺激感仍會存留一些時間。冰凍狀態時,初品嘗有顆粒感,逐漸消失,并出現與粘漿狀態同樣的口感。
狀態:常溫下或解凍后呈粘漿狀,具有流動性。不應有氣泡和雜質如蠟屑等。
新版標準規定:根據理化品質,蜂王漿分為優等品和合格品兩個等級。理化要求如表1。
表1 產品等級和理化要求
標準規定優等品的10-羥基-2-2癸烯酸含量應在1.8%以上。這是由我國蜂王漿本身的品質水平決定的。據統計,我國生產的蜂王漿產品其10-羥基-2-癸烯酸一般在1.6%以上。而油菜花期、洋槐花期和椴樹花期生產的蜂王漿的含量多在1.8%以上,且這些花期生產的蜂王漿是我國蜂王漿的主打品種。 在安全衛生方面,新版標準要求蜂王漿產品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要求,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的安全衛生要求。這些類似于《蜂蜜》標準的要求。 新版標準規定在蜂王漿的生產、加工、流通過程中不得添加或取出任何含有。這主要針對一般俗稱的過濾漿。近幾年來,部分買方對于蜂王漿中特征含有10-羥基-α-癸烯酸(10-HDA)含量的要求越來越高,由1.8%到2.0%,甚至2.2%以上。一些賣方企業為滿足這些買方要求,人為地把一部分蜂王漿10-羥基-a-癸烯酸(10-HDA)過濾出來加入到產品中,用于出口。而把過濾后的蜂王漿留在國內市場銷售。使得國內市場上銷售的蜂王漿質量越來越差,10-HDA在1.4%以下,甚至0.5%以下,不符合蜂王漿的自然狀態和水平。 實施蜂王漿強制性標準,將給監督工作提供有力依據,促進蜂王漿產品質量的提高。
新版標準給出的蜂王漿定義是:工蜂咽下腺和上顎腺分泌的,主要用于飼喂蜂王和蜂幼蟲的乳白色、淡黃色或淺橙色漿狀物質。
新版標準對蜂王漿的感官要求是:
色澤:無論是粘漿狀態還是冰凍狀態,都應是乳白色,淡黃色或淺橙色,有光澤。冰凍狀態時還有冰晶的光澤。
氣味:粘漿狀態時,應有類似花蜜或花粉的香味和辛香味。氣味純正,不得有發酵、酸敗氣味。
滋味和口感:粘漿狀態時,有明顯的酸、澀、辛辣和甜味感,上顎和咽喉有刺激感。咽下或吐出后,咽喉刺激感仍會存留一些時間。冰凍狀態時,初品嘗有顆粒感,逐漸消失,并出現與粘漿狀態同樣的口感。
狀態:常溫下或解凍后呈粘漿狀,具有流動性。不應有氣泡和雜質如蠟屑等。
新版標準規定:根據理化品質,蜂王漿分為優等品和合格品兩個等級。理化要求如表1。
表1 產品等級和理化要求
指標 | 優等品 | 合格品 |
水分/(%)≤ | 67.5 | 69.0 |
10-羥基-2-癸烯酸≥ | 1.8 | 1.4 |
蛋白質 | 11-16 | |
總糖(以葡萄糖計)/(%)≤ | 15 | |
灰分/(%) | 1.5 | |
酸度/(1mol/l NaOH)mL/100gl | 30-53 | |
淀粉 | 不得檢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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