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樹噴藥毒死蜜蜂 路橋養護處賠3.9萬|蜜蜂|養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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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給樹噴藥毒死蜜蜂 路橋養護處賠3.9萬
京華時報訊(記者鄭羽佳)某路橋養護處在給密云高嶺鎮一公路邊的楊樹噴灑農藥時,農藥灑落在蜂農曹某的蜂箱上,導致蜜蜂大量死亡。曹某將養護處訴至法院索賠6萬元。昨天記者獲悉,密云法院判決養護處賠償曹某3.9萬元。
蜂農曹某介紹,去年8月18日,某路橋養護處給公路邊的楊樹噴灑農藥時,農藥灑落在他的蜂箱及在蜂箱外飛舞的蜜蜂身上,蜜蜂中毒并大量死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
曹某找到該養護處要求賠償時,養護處承認噴藥的事實,但不同意賠償。曹某將某路橋養護處訴至法院,索賠6萬元。
養護處在庭審中辯稱,他們對樹木噴灑農藥是依據與密云公路分局的合同,被噴藥的樹距離蜂箱的水平距離有10米,噴霧當天是無風的天氣,因此不能證明蜜蜂是因為噴霧死亡的,所以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密云法院經審理后查明,曹某系專業養蜂人員,且持有園林綠化局頒發的養蜂證。事發當天,養護處對密云高嶺鎮某公路路邊的楊樹進行噴灑農藥作業,曹某養蜂地點位于高嶺鎮該公路南側,在噴灑農藥后,其蜜蜂出現大量死亡的情形。
經過對現場的勘察以及對養蜂的了解后,法院認為,根據查明的事實,以及結合現場錄像判斷,養護處在公路上對楊樹進行噴灑農藥作業時,農藥必然會落在曹某存放的蜂箱上及周邊的草叢,農藥落在蜂箱上必然導致蜜蜂的大量死亡。綜上,法院判決養護處賠償曹某蜜蜂經濟損失3萬元,蜂箱經濟損失9000元,共計3.9萬元。